116新任县令(2/2)
剥皮就在这土地庙,填上草后也悬挂在这里,这玩意无论说还是看,都挺渗人的。
不过大明中期后贪风日盛,这东西早已成了传说。
当然,法还在,也没有改,只是不执行而已。
二门通常是紧紧的关闭的,当然现在早有人将门打开。
进了二门迎面一个小亭子,内有一块石碑——‘戒石’,正面3个大字‘公生明’。
过去后回头看,上有16个大字: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这个戒石古已有之,到了宋朝内容就已经固定,并且沿用到清末。
唯一的变化就是位置,大概县太爷收银子收的有些多,看见这16个大字总觉得有些添堵,戒石位置就逐渐从大堂挪到了大门、二门之间的甬道上。
大堂各有名称,宛平的大堂叫节爱堂,大明所有的大堂还有个别号——讼堂,打官司的地方。
堂前木架上有一大鼓,‘升堂鼓’、‘退堂鼓’说的就是它。
进了大堂,正面有像讲台一般一个台子,上有官帽椅,有长方形公案,案上有签筒、醒目、笔墨等办公用具,两侧有写着‘回避’等字样的牌面。
台子背后是堂帐,后面有门通向见日堂——二堂,再后面就是知县住宅了。
全大明的县衙基本都是这样的规制。
李正泉无意再去后面,径自来到台上坐下:“来人,召集宛平衙役,击鼓升堂。”
升堂,通常就是县太爷准备干活接讼状了——县太爷并不是所有时候都干活的。
根据各县繁简与县太爷勤奋的程度,大明的县官通常是3-10日接一次讼状,遇上农忙还会停止两三个月,冯县令就是以这个借口不受理农户上告。
不用他召集,宛平县的衙役早已经聚集在门外,听得通判的命令,就欲进来各执仪仗开工。
“你等在一旁等候。”随着声音,大堂内出来一个二十岁上下的俊秀年轻人,头戴方巾身穿道袍,拦住了宛平县的衙役。
“这谁啊?”众衙役交头接耳互相打听。
“李通判的幕友孙成敏。”有知情人悄悄地道。
李正泉是山东人,高中状元后除了让家人前来,又将几个平素交好之同窗、好友召来。
如果有士子在场,一定认得此人就是当日向李通判泼墨之人。
幕友,后世师爷的雏形。
京师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最起码,如果有心的话,这种事是很容易打听到的。
这就得罪不起了。
众人只得讪讪的站在大堂外等候,心里却感觉有些不对。
自有衙役将放告牌抬出去,牌子的作用就是告知百姓今日县太爷接受诉状了。
没多久,众乡民就在衙役指挥下依次进入等候在大堂外。
进来一人后,李正泉径直问道:“你要告什么?”
“县尊,小的李进,状告里长张四贪墨小的的税银。”进来的农户跪在地上回到。
衙役忙将诉状接过呈给李正泉。
李正泉接过来大略一看,收税不给票。
“张四呢?”
“回县尊,张四就在门外。”
“传张四。”
须臾间,侯在堂外的李四就被带进来。
“张四,李进告你侵吞他的税赋,你也什么可说的?”
“回县尊,小的冤枉。”
有人指点过,张四早知道会如此,不慌不忙的道:“县里来人就没给税票,只是口头说了税额,小的也是依着公差定的数额收取。”
“哪个公差,你可还认得?”
“小的认得,就是堂外的王班头。”
“传他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