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节 诏谕(2/2)
在这些纷纷扰扰中,刘彻已经开始写起了明告天下,对此事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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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事态度的诏书。
他提着笔,心中却想着前世种种,后世种种,一时间,胸膛都有些闷的慌了。
此事,处罚如此之重,完全是刘彻自己一意孤行决定下来的。
当然,这之中,也有着许多政治博弈与利益交换。
但,倘若不是他坚持如此,处罚根本不会这么重,甚至,很可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然而,当他自己走进太庙面壁思过,表明了他对此事决不妥协,宁肯自己名声被污,也要一查到底,处罚所有责任人后,整个朝野都不得不妥协。
皇帝都错了!
你们敢说没错?
不想活了是吧?
由此,才有了这样的处置。
没有人知道,刘彻为何反应如此大。
只有他自己知道。
“倘若身为国家统治者,享受万民供奉,手执天下权柄,而不能保护自己的子民,免遭外敌侮辱,杀戮与抢掠,这样的统治者,要它何用?”
“朕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统治这元元万民,岂肯沽名学蟹帝?”刘彻冷笑一声,在帛书上一挥而就,写下这诏书,然后,交给身边的王道,吩咐着:“拿去,交给少府润色,然后公布天下,张贴全国郡国露布之下,好叫天下人知道,朕的意思!”
“诺!”
第二日,长安的露布下,就出现了一张新的天子诏书。
“朕闻之昔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齑之,无有攸赦!善哉!朕自受命于先帝以来,夙兴夜寐,战战兢兢,如履簿冰,恐朕之不德,以羞先帝之遗德也。
古者圣王,皆以生民为要,视民若子女骨肉;太宗孝文皇帝故诏:天生蒸民,以置君而养治之。
朕受命以来,追思三代,俯察先王治政之得失,其皆曰:首在生民……
朕受命于天,天命朕以牧狩九州,凡九州中国之子民,皆朕子民,伤朕子民,如伤朕臂膀!
今朕夙兴夜寐,勤劳天下,忧苦万民,为之怛惕不安,未尝一日或忘于心,乃诏示天下元元万民,四夷诸国,自今往后,敢有伤朕子民者——虽天涯海角,朕必遣大军诛之!
勿谓言之不预也!
此诏。
丁亥年,夏,五月,甲子!”
因为是甲子日明发天下,史称甲子诏谕。
这道诏书,深深影响了此后无数年汉室政策,因此发动的战争不计其数。
这些都是后话,暂且不提。
因此之故,六月初,刘彻下诏,改元元德,以丁亥年为元德元年,大赦天下,赐孤寡布帛酒肉。
所谓元德,刘彻在改元诏书中亲自予以解释——元者,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德者,以安民为德,保民为德,护民为德,养民为德,治民为德。
这也大概是刘彻这个天子,第一次颁布关于他的治政理论以及治政思路的国策性质的诏书。
因为邻近考举,长安士子云集,这道诏书一出,顿时就引发了无数人的关注,
或有人为之感动,发誓报效圣王。
也有人眼珠子一转,觉得这是一个投机的好机会。
更有人不以为意,依旧我行我故。
但无论如何,刘彻的这道改元诏书与之前的甲子诏书,二位一体,将他的思路与政略,阐述给了所有参考士子。
他们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都得按照这个调调来参考。
一如唐代考经贴,两宋考经义,明清论八股。
规矩就划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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