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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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叱,澹台压境,余九龄,再加上张玉须,四个人就这样明目张胆的离开了队伍。

说是偷偷的溜走,可是哪里有溜走的觉悟。

澹台压境的意思是,你现在已经是宁王,怎么能出行连亲兵营都不带?

如今身份不同,好歹也要顾及一下吧,就当是顾及大家的感受了。

你不带亲兵营就是错的,你错了我就要说。

我说了若是你不听,那就带上我好了。

其实澹台压境不再坚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知道廷尉军会在暗中跟着。

李叱说是不带上廷尉军,可李叱这个宁王,都不知道廷尉军具体会在哪儿。

廷尉军身份特殊,特殊到连李叱都不能去过分干涉。

所有廷尉军的士兵,在进入廷尉军的第一天都会被告知,他们必须遵守都廷尉大人的命令。

当宁王的命令和都廷尉的命令相悖的时候,那么也要听都廷尉大人的命令。

因为这第一代都廷尉大人的身份,是特殊中的特殊。

他们四个人,一人双骑,带上干粮和水,出了大营后朝着西北方向疾行。

澹台压境一看这种速度,也不像是去游山玩水啊。

“现在正是时候啊。”

李叱一边纵马一边说道:“在西北洞阁县那边,有一片湖,名为小仙湖,小仙湖里独有的金线鱼此时最肥美。”

澹台压境楞了一下:“你急匆匆的离开大队人马,就是为了去吃那鱼?”

李叱道:“我早就有所耳闻了,小仙湖中金线鱼,是天下最美味的东西之一。”

澹台压境叹道:“恕我直言,你已有昏庸无道的迹象......”

李叱哈哈大笑道:“到了你就知道。”

他们所在之地,距离洞阁县大概有一百一二十里的路程,以他们四个的速度,倒也用不了多久。

洞阁县这个地方,也有些特殊。

当初冀州这片曾是幽山国的疆域,幽山国的历代皇帝都喜好百戏。

不管是什么戏,都喜欢,戏法,杂技,各种各样的东西,稀奇古怪的也好,正经的曲艺也好,都喜欢。

还不是一代幽山国皇帝喜欢,而是每一代都喜欢。

每一代幽山国皇帝,在被灭国的这件事上都参与其中,亲力亲为。

所以在幽山国的统治时期,从各地来幽山国都城的艺人实在多的数不过来。

李叱他们在塞北偶然间遇到的逍遥国,就和幽山国有着莫大关系。

这洞阁县也和逍遥国那边情况差不多,很多定居在幽山国都城的各地少民,在幽山国被灭之后,不敢留在都城,所以迁居到冀州各地。

洞阁县这边,有大量从西南蜀州甚至是越州一带过来人各部族少民。

他们在洞阁县定居,就是因为这里有山有水,风景秀美,不愁吃穿。

澹台压境一听说洞阁县小仙湖那边,忽然间又醒悟过来一件事。

在凉州的时候,他就听说过洞阁县这边百姓的习俗。

每年的三月中的一天,洞阁县的年轻男女,便会在这特定的日子同游小仙湖。

谁若是看中了谁,就可结为夫妻。

确切的说,当场结为夫妻。

所以他看向李叱:“你......真的是去湖中捕鱼?”

李叱道:“不然呢?”

澹台压境道:“我怀疑你别有所图。”

李叱道:“别瞎怀疑,这种事瞎怀疑,一怀疑一个准。”

澹台压境:“......”

李叱笑道:“你倒也真信,那边的习俗,特定的那天可是不许外人靠近的,谁要是靠近就要重罚。”

余九龄小心翼翼又稍显贼兮兮的问了一句:“怎么罚?”

澹台压境道:“阉了,阉九族。”

余九龄一惊。

虽然只是想想,就觉得很凉。

而且是替九族都觉得很凉,集九族之凉于一身......

他们一路疾行,赶到了洞阁县的时候,其实早已经过了那特定的日子。

每年的三月中那一天,是洞阁县这些各部族的年轻男女各自挑选配偶的日子。

过了这一天,日子还是照常过。

进县城之前,就会先到小仙湖。

在小仙湖一侧是大郎山,以前这山这湖是不是叫这名字不知道,但现在这名字,也和这些各部族百姓的传说有关。

人们交融一处,逐渐习惯,所以各部族也就没那么泾渭分明。

这么多年过来,早就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族似的,只是还少许保留了各部族的习惯,还有各自的传说故事。

传闻在他们刚到这地方的时候,小仙湖中有蛟龙,害人性命。

大郎山中有虎豹,也会害人性命。

有夫妻二人,愿意为百姓们除害。

妻子擅游水,丈夫擅攀爬。

后来妻子战死在湖中,与蛟龙同归于尽,而丈夫则战死在山中,灭了满山的虎豹豺狼。

所以这湖就被称之为小仙湖,山就被称之为大郎山。

李叱他们的目标又不是进洞阁县的县城,而是来小仙湖吃鱼。

要到湖边,就要绕过山。

在李叱他们过来的路上,往前边大概十几里的地方。

山林中,有一伙山匪蹲在林子里,正在等待着生意上门。

大概有二三十人,看起来懒懒散散的样子,也不像是多期待路上能劫掠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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