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李邦彦致仕(2/2)

陈公辅是政和三年上舍及第第一名,即相当于科举状元。他性格耿直,崇尚气节,敢于直言。他在奏疏中说道:“臣窃睹国家强虏入寇,中外震恐。陛下初临万几,曹此扰攘,深轸圣虑。公卿大夫误国至此,臣不胜痛愤!臣有愚见,辄不避死亡之诛,上干天听,伏惟陛下少留神焉。

臣闻宪宗用一裴度而平淮西,武宗用一李德裕而平泽潞。自古翦除寇难,兴复治功,必至排斥众议,屏除奸邪,而信任忠勇有为之才,然后可责其成功也。自臣闻边寇兴难,蚤夜危惧,曾诣都堂略陈守御之策,见任宰执大臣皆狐疑不断,牵制其事今已经月,条画措置并未就绪。况此数人,事上皇累年,皆阿谀顺旨,持禄养交,未尝建明一事,裨补圣明,致有今日之患。盖平居无事,尚不足恃,岂可使之当今日之变乎?陛下今日复用之士,论民心莫不叹息,不惟不足以了今日事,他日亦必误陛下!臣谓前日奋不顾身,力赞陛下登此宝位,必社稷臣,固当知之矣,胡不且专任,委以军国大事,不使众议移之,群邪沮之,使尽其才力,以了天下事?

至于朝士大夫,与昔时慷慨论事,不畏豪强得罪在外,亦不无其人,可以录用。但宰臣未肯为陛下言之,往往引用皆其亲党。臣窃惟陛下前日积德东宫,谦恭谨畏,退托不能,乃人子之道。今日统御九有,抚临万邦,乃人君之权。固当奋乾之刚,继离之明,兴大利,除大害,上以承祖宗无疆之要,下以慰四海生灵之望。不宜拘守常之论,惟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为难能也。况太上皇刚明勇决,一旦改悔,知为群邪所误,痛自罪已。陛下诚能慨然有为,罢去昔时用事之人,而委任真贤,敷举治道,是乃奉承太上皇之志也。帝王盛德,何以加此!

臣疏贱小臣,辄敢言及朝廷大臣,冒犯天威,自知必死,然不敢惜死,愿有说焉。夫宰相大臣非其人,谏官御史可以言之。今台谏皆宰相门人,不肯言也。侍从之臣可以言之,今侍从皆顾惜名位不敢言也。惟臣小官,无所顾惜,诚知爱国,不知谋身,所以为陛下言之。臣更不言,是陛下终不得闻宰相大臣之过也。宰相大臣天子不之知,何以论天下之治哉!又况陛下当即位之初,以论相择人为先,不可不谨。此举愿陛下断而行之,实为天下幸甚!”

其实,李邦彦早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宰相之职。两天前,他曾上书宋钦宗乞请致仕。

他在奏书中说,上皇退位,将江山社稷交付陛下,自己被委以重任,曾发誓要殚精竭虑,“身屡濒死,有所不避”。可是,自己的努力与心血,却一再遭到误解,以至于“今譊譊之徒,扇惑群听,喧竞仓卒,白黑不分”。

他辩解说,“臣之所急,存宗社、安君上、惜生灵而已,何敢为身谋?”然而,人们却不理解,不断进行诋毁,认为自己是奸贼。现在,“众听未孚,铄金可畏,不知引避,何以厌服斯民之心?”

当日,宋钦宗权衡利弊,最终接受了陈公辅的谏言,免去李邦彦、王孝迪和蔡懋在朝廷的职务。李邦彦外任邓州知州,王孝迪担任醴泉观使,蔡懋去往大名府任府尹。

李邦彦请求补足其守孝的时间,宣和五年他父亲去世时,他只守孝两个月就被朝廷召回,根据丁忧守丧制度,他应该守孝三年。宋钦宗准奏,命他前去提举亳州明道宫。

李邦彦虽然是“浪子宰相”,但宋钦宗对他怀有好感,因为宋钦宗在当太子期间,以及禅位之初,曾得到过他很大的帮助。现在迫于舆论压力,宋钦宗不得不让他下台。为了给他挽回一点颜面,宋钦宗专门下达了一份手诏:“太宰李邦彦任政府累年,屡形忧国爱民之议,以至惜名器,抑冗滥,献纳非一。朕在东宫时,熟闻嘉誉,册立之际,备罄忠诚。金人犯阙,其所建明,惟知利社稷抚军民为急,朕一一施行。众志未能遍谕,乃作弗靖,鼓唱流言,反与前日异议,元恶之人,忽生怨愤,实骇予听。已依所乞宫祠,播告中外,咸信勿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