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捡了只橘猫,幸好我有大宝贝护身(2/2)

啧啧,这位史密斯夫人闺蜜好多,而且都是大美驴,腻害腻害……

跑了一天车,李察没弄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不过这也算是常态,毕竟不是每天都能碰上事情嘛。哪怕是扭腰客这种乱乱的地方,也有平安祥和的时候啊。

最后又接了一单,是载客去君悦酒店的,一路上乘客都在玩手机,一句话都没说,到地方就付款下车,特别利索。

李察正要离开,突然发现人群中一个熟悉的面孔。

隔壁邻居,约翰·史密斯先生!

这么巧吗,那就打个招呼好了。

李察倒车,突然就见约翰旁边有人说了什么,接着约翰一脸慌乱地脱下西服塞进了垃圾箱,“让开!都让开!”

嘭!

垃圾桶盖子冲天而起,火光迸射,人群混乱。

约翰趁乱离开,脸色臭的不行。

“蛤蝼!”李察朝约翰打了声招呼,“史密斯先生,要不要搭个车?”

约翰看到李察,愣了那么一瞬。

这是邻居?那个白天经常看不到人、该死的邻居聚会上也从不露面的怪邻居李察?

约翰从没想过会在这种情况遇见李察。

面对邻居的“盛情邀请”,约翰强忍着把他从车里揪出来的冲动,点点头拉开车门。

“车不错。”约翰说完就不吭声了,目光中看不出喜怒。

但车里一股压抑的气氛。

“夫妻吵架?”李察问,车子平稳地驶向回家的路,“话说出门带烟花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有危险的。”

约翰嘴角抽了抽。

那特么不是烟花,是我亲爱的老婆往我兜里塞的炸弹!

炸弹啊!

约翰有一万句槽想吐,却无从吐起。

谁能想到自家老婆和自己一样都是杀手?而且还要杀自己?并且手段非常丧心病狂?

炸电梯,放炸弹,无所不用其极!!!

结婚五年,就算是没有感情,也不必这么凶吧?

难道真的像死党艾迪说的那样,他只是个任务目标,珍妮接近他套完情报,完事了就要把他干掉?

约翰心里乱糟糟,脑阔痛,浑身不自在。

“华夏有句古话,一日夫妻百日恩,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吵架没什么大不了的,让着点嘛。”李察笑着瞎鸡爸劝道。

约翰寻思着李察的话,仔细回味,突然眉头一挑。

这家伙怎么知道我们吵架?

难道……

约翰低头,从鞋里抽出一把短刀,猛地架在了李察的脖子上。

“停车!”

“了解。”

李察猛地一脚刹车,刺耳的摩擦声在整条大街上都清晰可闻,白烟笼罩车体。

车里,约翰的刀飞到了仪表台上,胸口因为惯性撞在座椅背上,现在还发闷着,难受得不行。但他此刻一动不敢动。

一把通体金黄的凶器正顶在他脑门上。

那可是狩猎用的手枪,能干死大象,手枪中的步枪——砂鹰!

以他多年杀手经验来看,绝对是真的,而且开了保险上了膛!

而且还特么的是黄金砂鹰!

“误会……都是误会。”约翰举着双手讪笑。

“哦。”李察笑眯眯地看了约翰一眼,收枪。

早就觉得这对夫妻有点奇怪了,果然不对劲。还好有大宝贝在身,不然还镇不住这个手法娴熟的家伙呢。

总不能在车里变身吧?

“我一个司机,你知道现在的乘客很凶的,所以我平时拿把枪防身,很合理对吧?”

约翰忙不迭点头,合理,太特么合理了!

车里恢复了安静,继续平稳行驶在公路上。

约翰看着李察却不害怕,反而觉得有点亲切,之前的陌生感完全消失无踪,心里郁闷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话匣子忍不住打开。

“我和珍妮结婚五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