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凶逼恶迫!(2/2)

等了一会儿,杨光看没有人坐车,蹬着车刚想空车回镇子,一辆警车迎面而来,示意他停车接受检查。杨光很烦,不是查过了吗,怎么又查,但自己证件齐全,也不怕。

这时,寇长兵带着一个人从警车下来,杨光问:“民警同志,我的证件没什么问题吧?”

寇长兵没理他,围着摩的转了一圈儿,很严肃地把杨光拉到车后,指着牌照让他。杨光一看,愣了:牌照糊上了一块湿泥,只能看见开头的“NJ”两个字母,根本看不清牌照号是多少了!真是怪了,因为赵勇说交警查得严,昨天他还专门擦擦牌照上的灰土呢!

这时,寇长兵在纸上唰唰写了一行字让杨光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违者,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理。

杨光又急又恼,弯腰去抠牌照上的泥巴,一看,里面的泥竟然还是湿的!他一下子明白了,把一块泥巴捏给寇长兵看:“你看,这泥巴还有湿的,一定是有人在故意给我抹黑。”

杨光想起来了,一定是刚才坐车的小青年干的!

寇长兵面无表情地又在纸上写到:侦查是刑警的事,我们交警看到的是牌照遮挡,你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请交纳罚金。

旁边的交警马上开据了罚款单据,塞进了杨光的手里。杨光明白,只要一开单子,这法律效力就算有了,干气没法儿,只好掏钱。这下好了,拉了好些天还没弄二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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