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二百五与他的朋友们(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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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开封府,也许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包拯、包青天,有上了年纪的说不定还会哼上两句“开封有个包青天……”。

其实包拯权知开封府的时间并不长,仅只是从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至嘉祐三年六月,满打满算不过两年半的时间,就升任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了。

之所以会被长期冠以开封府知府的名号,其实是后人——特别是编写戏曲话本的人——对开封府知府的权力的误解。

按照后世的想法,天子脚下,首善之地的长官级别一定高得不得了。

确实够高,但那是开封府尹,位在尚书下、侍郎上,一般是从一品或二品官衔,若为储君担任,则为一品官衔。实际上担任开封府尹的亲王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官方说法叫“权知开封府事”。如范仲淹以吏部员外郎身份,临时负责管理开封府一应事务。真论起级别来,不过是个五六品的小官而已。

但京畿重地,事务繁杂,牵连甚广,非深受信任、智谋高绝者是绝不可能担此重任的。纵观北宋名臣的履历,未曾担任此职而为相者寥寥无几。而哪一位官员如果被任命为权知开封府,基本上已经可以宣布他已经进入上升的快车道了。

只要老老实实地与各方面搞好关系,共同努力保持京城的稳定繁荣,就是大功一件。虽然汴河里王八的级别都有可能大过这位临时的差遣官,但县官不如现管。真要是铁了心给人家治难堪,你信不信明天就停你的水、断你的电、堵你的下水道?

当然了,范仲淹是个讲究人,这种下三滥的事是做不出来的。

但保不住哪位想要替上官分忧的临时工义愤填膺,做出些许不太合规距的事儿,咱身为上流精英,也不好与他们一般见识不是?

所以,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有什么事大家商量着来,上能糊弄了领导,下能震慑得住屁民,自然就皆大欢喜、一团和气了。

但这些都是寻常官吏的做法。

作为一个自小就立下宏图大志的汉子,虽已年届半百(范仲淹生于公元989年,比晏殊还大两岁),范仲淹却从未因官职高低而改变过初衷。正如其自言,“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既然咱有幸高居庙堂之上,怎能不多为那些如草芥一般的贱民多着想一下呢?

这不,上任伊始,范仲淹就大刀阔斧地整肃了一番吏治。

其所作所为以后世人看来,其实并无多少新鲜。

其一,狠抓市容市貌建设。

司马光曾有诗“红尘昼夜飞,车马古今迹”,描写当时城市的繁华。别看用词甚美,翻译过来就是“无论白天黑夜都是尘土飞扬,而街道上还留着几个月前的马粪”。

为此,范仲淹派出一帮临时工,呃不,唐朝叫不良人,明清叫五城兵马司,此时叫金吾街仗司,具体工作内容与性质参考后世的城管,专门负责市容市貌建设。

当然,为了避免出现粗鲁执法,民怨四起,范仲淹还是与寻常官吏的做法不一样的。

限定时间,限定摆摊范围,严令街司不得吃拿卡要。严令不得随意倾倒垃圾,违者给六十板子。指定垃圾倾倒区域,安排专人定时清理垃圾。

一时,京城秩序大好,官员们上下班再也不堵车了,随处可见的便溺垃圾也不见了,连空气似乎都新鲜了许多。官员士绅交口称赞,赵祯也自以为得人也。

至于摆摊的小商贩,似乎也没什么怨言。有地方让你贩卖就已经很不错了,某街司拿你个西瓜吃吃,又当得了什么大事?说不定,人家在城里吃馆子也是从来不掏钱的呢?

其二,狠抓社会治安。

与游荡乡间的好汉们只知道打架斗殴、偷鸡摸狗不同,汴梁城里的青皮们大多都有一颗上进的心。偷鸡摸狗哪有窃玉偷香快活,打架斗殴也不如一掷千金来得潇洒。

但窃玉偷香、一掷千金都需要钱,那些青皮就拉帮结派,相互勾连,组成团伙,共谋大业。

“猛虎堂”、“黑虎帮”之类的纯靠收保护费过活的是最没有出息的,而且风险太大,一个弄不好就成了杀鸡骇猴的那只鸡。智者不为也!

有些头脑的,就做些拐卖妇孺的勾当,而且产供销一条龙。当然也有风险,被官府抓住,多半是要被咔嚓了的。仍然算不得上乘。

最高级的是组建个行会,垄断某个区域的某行某业的经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大棒开道,胡萝卜铺路,当真是神鬼辟易,做得好大的生意!这一类也是最难管理的,不黑不白,亦黑亦白。加之该类型的组织都会自觉不自觉地找一个大伞顶在头上,或者干脆就是某官员勋贵家不成气候的晚辈组织的,想要整治他们,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但范仲淹是谁,那可是茅坑拉屎脸朝外的汉子,那可是被誉为“九全之才”的一代人杰。区区蛀虫,何足道哉?

青皮一律查明罪责,该咔嚓的咔嚓,该赠送“手镯、脚链”的免费赠送,并附赠沧州牢营十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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