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警察怎么跟你说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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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来,看看你和孩子都好,就放心了。不过,还有一件事,我也想来和你商量一下,就是毛杰那个案子,恐怕你这两天还得回一趟南德。"安心这才意识到潘队长来广屏,并不单纯是为了看看她和给她送点东西,他来看她还有公事。她脸上那副孩子般快乐的表情马上收束起来,从潘队长一进屋就停不住的笑容也停住了,代之以一脸的疑问:"毛杰?那个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老潘没有回答,或者說,他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沉默地看看安心,心事重重地摇了一下头。从法律的角度說,毛杰的案子还没有结。如果仅仅是没有结的话,那还算不上什么,问题的关键是,这案子搞来搞去搞到现在,看样子像是结不了啦!毛病全都出在法庭上。在公安局进行预审的时候,毛杰就矢口否认对他进行贩毒活动的指控,一口咬定他只是替家里给一个开小店的亲戚送东西。他声称他送的东西仅仅是茶叶,到了船上碰上了他过去的女朋友,那女朋友让他把一只挺沉的帆布箱帮忙拎到岸上去,一上岸他就被捉,一打开箱子才知道里面原来是毒品。按照毛杰的这个說法,他不仅没有罪,不仅是无辜的,而且,简直就是被公安陷害的。问题是现在法院都实行司法公开,独立判案了,法院只按法院的原则判,谁說什么都不顶事。法院的原则是什么?——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事实是什么?——法律上的所谓事实就是:证据。毛杰的母亲在庭审中的供词,决定性地救了她儿子的命。她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没做任何招架便承认了她和被击毙的丈夫从事的贩毒勾当,但她表示她的儿子毛杰绝不知情。她說那天她和丈夫都生了病,才让毛杰到乌泉去取货。她只告诉毛杰找一个拿帆布箱的人,然后把旅行包交给他,把帆布箱拿回来,如此而已。她这个說法在情理上是成立的,用她自己的话說,我們自己干就干了,干什么让孩子冒这个险!在审毛杰母亲的时候,毛杰是作为证人出庭的。在法庭的质证之下,毛杰最后承认了他母亲的說法。他母亲把这事一口咬住了,明摆着是拼死保他!在法庭上,面对腿伤尚未痊愈还一瘸一拐的母亲,在母亲一再大声强调儿子完全不知情时,毛杰就哭了。然后他认同了这个供词。法官面对毛杰的哭泣,沉默了片刻,问道:"你原来不是說是一个女的让你帮忙把那个帆布箱拎到岸上去的吗?到底是那个女的让你帮忙拎到岸上去的,还是被告人梁凤芝(毛杰的母亲)让你把那只帆布箱带回来的?"毛杰泣不成声,他知道母亲的用意,他也知道如果他承认这帆布箱是他母亲要的他母亲就完了。他抬头看着被告席上他的母亲,他的母亲也看着他。母亲那张面孔看上去死板着,没有一点表情。审判长又厉声问了一遍,毛杰的声音全哑了,但他终于做出了以下的证词,他的证词不仅开脱了自己,同时也肯定了母亲的死罪。"是,是我妈妈叫我把那个帆布箱带回来的……""你知道那帆布箱里装了什么东西吗?"审判长问。"知道。"毛杰还有些哽咽。"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是我上岸的时候被抓住以后知道的。""是怎么知道的?""是警察說的。""警察怎么跟你說的?""警察說箱子里装的全是白粉。"……对毛杰母亲的审判进展得比较顺利,法庭在进行了充分的庭审调查和简单的辩论之后,宣判被告死刑,立即执行。宣判毛杰母亲死刑时毛杰不在庭上,但这个结果他在前一天出庭作证时就应该想到了。接下来对毛杰的审判就比较麻烦了,虽然毛杰手执一箱毒品被当场擒获,但认定他犯罪的证据并不铁定。毛杰的拒不认罪和他母亲的关于毛杰并不知情的供词,控方在证据上无法推翻,在这种情况下法庭自然不能硬判有罪。休庭时法院向检察院和公安局通报了这个形势,请公安局看看是否可以找到新的证据来支持对毛杰的起诉,否则,从法律上讲,只能宣布无罪,或者由检察院自己主动撤诉。主动撤诉对检察院来說,比由法庭宣告无罪面子上好看一点。检察院說:也好,那我們主动撤诉,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方面连忙叫停,希望法院先别急着判无罪,希望检察院也别急着撤诉。公安局法制办的同志說:容我們再研究研究,看看还能不能找到什么突破口再說。当天,公安局内部经过一番紧张研究,决定由潘队长连夜赶到广屏。第二天潘队长便找到了安心婆婆的家,连看望安心母子,带說这件事情。当然,主要还是說这件事情。老潘說:"我记得你說过你和毛杰在船上交货的时候还聊了几句,毛杰让你以后别再干这种贩毒的事了,他說这种事不是女孩子干的,你还记得他說的这些话吗?"安心說:"记得呀,好像他就是这么說的。那时候船快要到岸了,周围人都挤着下船,我們也不可能說得太多,话也不可能說得太明。"老潘說:"这就够了,这就证明他和你交接手上的东西时,完全知道他自己在干什么!"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潘队长,还有队里的其他一些人,陆陆续续地向安心讲述了毛杰的母亲在法庭上为毛杰开脱掩护的情形。安心听着,想象那个场面,不免怦然心跳。当然,她也懂得,他們贩毒运毒,罪在不赦,但从母子之情以死相救的单纯角度,确实让安心的心里震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