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篇:第一章 我本无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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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二。这名字既简单又没有意义,听上去还有点傻头傻脑,以致我后来在江湖上向人自我介绍时,觉得很没面子。大凡江湖英雄,似乎都有一个响彻云霄、独一无二的名字。比如与我不同时代的西门吹雪,或者与我同时代的上官飞鹰,不见其人,光听名字,便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冷酷孤傲和居高临下的气势,所以,前者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客,后者必然成为天下第一枭雄。

反观我王二,诚然武功精强,身材高大,相貌也不差,而且在江湖上混的日子不算短,却到今天仍然是个孤独的傻小子。这不能不归咎于我的名字。

名字不响亮,得怪我师父。在师父来到之前,我是没有名字的。

娘死后,我独自在这片荒原上生活了许多年,住在一个狼洞里,以周围的弱小动物为食。为了生存,我无师自通地练就了一身捕杀本领,无论是狡猾的狐狸,还是迅捷的兔子,基本都逃不过我的追踪和杀戮。我的眼睛能看清百步之外树叶间的知了,鼻子能闻到地下三尺处老鼠和蛇的气味。

最初几年里,我凭着天赋和本能,在这片荒原上活得相当滋润,从来没有感到过生存的压力。

那段岁月,我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喜爱幻想。

我总是把这片荒原当成一个独立王国,自作主张,或者说自导自演,在其中扮演着各种角色。从上天诸神到地下众魔,从庙堂高官到民间强盗,各种名号、各种身份,我都演练过许多遍。基本上,我要当皇帝也没人能提出反对,但“皇帝”这个称号我并不怎么喜欢,原因是:没有三宫六院,没有各部群臣。有名无实,干着实在没啥意思。

在为自己设定的诸多身份中,我最喜欢做大侠。似乎没什么特别原因,我从小就觉得这个称号充满浪漫和激情。后来随着这个地方弱小动物越来越少,生活日趋艰难,我的想象力逐渐枯竭,便不再游移别的称号,干脆把自己封为江湖大侠了。

不过,就像皇帝身份一样,我这个大侠同样做得名不符实,而且还带点悲剧色彩。

在江湖流传的诸多故事里,大侠的周围,通常都环绕着着一群环肥燕瘦的美女,在大侠行侠仗义的同时,她们一逮着机会,便忙着互相吃醋、争吵、撒泼,乃至上吊,把大侠的日常生活搅和得既丰富热闹,又不胜其烦。此外,在另一个遥远而神秘的地方,必然还有另一个不怎么出场的女角色,她漂亮,富有,多愁善感,几乎集中了女性所有的优点,但活着只有一个目的:终日为大侠望穿秋水,衣带渐宽,最后郁郁而终。

这位既可怜又有点缺心眼的异性同胞,通常就称之为大侠的红颜知已。

很不幸,到现在为止,我是个孤家寡人。此处荒山野岭,别说美女如云了,连头像样的母猪都没出现过。野猪我以前倒是见过不少,但从来分不清公母,在我眼中,它们都是一样的满身污泥,一样的形貌凶恶。

另外,作为大侠,行侠仗义的事我基本没机会干,肚子饿的时候,欺负那些弱小动物倒是从来不曾手软过。这一点说起来让我脸红,但没办法,大侠毕竟也是人,先得填饱肚子才能行走江湖。

我与大侠最大的共同点,也许只有两个字:寂寞。据说自古以来功成名就的大侠,虽然这辈子被美女环绕,下辈子让世人惦记,但他自己的内心,其实一直都充斥着寂寞情绪。而我有十足的信心告诉你: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我都比大侠更寂寞。

抛开虚荣心以及对美女的隐秘向往不谈,我把自己封为大侠,还有一个很无奈的原因。自从娘死后,这里成了我一个人的江湖,我总不能把自己设定为一个江湖败类,那样太对不起自己了;跑龙套或当炮灰戏分太少,累死累活还默默无闻,我当然更不愿意干,所以,我只能做大侠。

况且,江湖上如果没有大侠,那该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

当然了,要说这片荒原上是我一个人的江湖,其实并不十分确切。因为这里除了那些被我蹂躏的弱小动物,还有狼群出没。它们经常成群结队,浩浩荡荡走过我的领地。它们是这片江湖上一个横行霸道的帮派,有极强的组织性,又有极端的复仇性。

我从来不与群狼发生正面冲突,这并不能理解为大侠胆小怕事。如果单打独斗,我有信心能在这群乌合之众中名列第一,但这些畜牲是一帮并不讲江湖规矩的家伙,我要是强行出头,肯定会被它们群起而攻之,直到将我撕成许多块。

当然,大侠并非完全浪得虚名,群狼明显也对我有所顾忌。它们从不主动攻击我,就算深更半夜我在睡梦中,它们集体走过我的洞外,顶多留下一地稀稀落落、又干又硬的粪便,以表明这个帮会的势力大到足以趾高气扬。

我对这种示威从不加理会,因为大侠总得有大侠的度量。

这些都是师父到来之前的事。你得知道,那时我已经是个大侠了。

师父来到荒原的这一天,正是我与群狼撕毁不成文的和平协议、拉开战幕的日子。

多少年来,江湖上武功最高的大侠和势力最大的帮会,各自在这片荒原上讨生活,互相顾忌,互不干涉。倒霉的只能是那些弱小动物。许多年过去,在我住所周围十里之内,再也见不到活着的生物,它们要么被吃掉,要么闻风而逃了。这让我原本优裕的生活逐渐陷入困顿,最终,摆在我面前的路只有两条:一是迁徙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生活;二是根据弱肉强食的规则,打破与群狼之间的平衡。

这一天,我很早就远离住处去猎食,可惜运气不好,从早晨到中午,什么裹腹的东西都没找到。太阳又分外热烈,晒得我头晕眼花。后来我就看到远远地走来一匹狼,本来我应该像往常一样绕道而走,但我擦了擦了眼睛,看到它居然跛着脚。这个发现让我对狼群多年的积怨,随着饥饿之感一并涌上心头。

我伏在路边一个土堆之后,看着它一瘸一拐地走过,然后仔细观察其身前身后,确定它没有别的帮手,便远远地跟了上去。它武功固然没我高,警惕性却不会太差,甚至比我更强一些,所以它很快就发现了我,努力摇摇晃晃地奔跑起来。我在饥饿和愤怒的驱使下,撒腿狂追。

这一跑一追,看似不起眼,却成了打破江湖平静的标志。

不知追了多久,我已汗如雨下。直到转过一个山坡,我才蓦然惊觉:这是一个圈套。

因为那里有五只一模一样的灰狼正在等着我。

它们以同一个姿势坐在地上,彼此之间的距离相同,而我追逐的那只大灰狼,刚好坐在正中间,看样子是它们的领袖。五只恶狼瞪着我,目光冷静而又充满嘲讽意味。

这是我自出道以来第一次与群狼正面交锋。我没想到的是,这场交锋刚开场,几乎没有僵持的过程,便陷入它们的包围圈。

我正好站在五只狼围成的半圆形中心,与每只狼的距离大约二十步。我刚停下脚步,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最危险的位置,如果五只狼同时发动攻击,我将无法破解。于是我向左狂奔几步,一是为了先发制人,二是为了离开中心点,以使得它们的攻击,会因距离长短而产生时间间隔。

我奔出五步不到,狼群的攻击便开始了。它们不会给我太多喘息的机会。

离我最近的第一只狼最先扑到。我左手迅速出拳,击在它前爪之间的肋骨上;右手掌心虚空,迎向第二只飞扑而来的狼,试图抓住它的脖颈,一击致其命。

但是,我右手抓捏动作尚未完成,另有一股更迅急的风掠过我右脸,直刮向耳后。之前被我一直追逐的大灰狼,这时已经凌空而起。它速度更快,后发先至,几乎与第二只出动的狼同时到达。很明显,它并没有受伤。

我一只右手无法同时抵挡两只狼。况且,我眼角的余光还瞟到,第四只和第五只狼也已飞奔在途中,转瞬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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