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上古奇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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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鼎,动于九天之上,藏于九地之下,人莫能识其踪。
李孝逸,白虎书院预科系舵把子,黄金级高手,紫府浩荡八百里。但他以神念探查百晓风心火勾连的天地烘炉时,居然铁铁的认定为破损的黑铁炉,将一个天之娇子打下神坛。
上帝打开一扇窗,必然关上一道门。这是西方的智慧。
祸福相依,唯人自招。这是东方的智慧。
百晓风短短几日,叠遭大变,实则天地意志祖宗神灵在冥冥之中给予他绝世重宝,同时给予他残苦的考验,苦其心智,磨其筋骨,将他的心志打磨得如钢似铁,果敢坚毅。
武道强者心火勾连天地烘炉,一步跃入黑铁级修士后,并不是天然就会驱使炉化铠甲,还需要学会相应的心法:
炉化铠甲术:可以将心海烘炉化成黑铁铠甲,自动护主;
炉藏神物术:心海烘炉好似一个巨大的储物设备,随着修士修为的增长,空间会一步步广阔,据说,战神级高手的心海烘炉无边无际,天空日月高悬,四时分明,甚至连高山大河都可以收入其中;
神藏活物术:白银级高手,甚至可以在眉间紫府大藏活人,
上述神通法术,百晓风都还没来得及学习,战斗期间,化为心海的星空鼎每每要破膜而出,冲破他身体的束缚,但因不得其法,总是藏于皮膜筋骨之下。他仅仅凭借血肉之躯、铁血之拳,就将一众刘家修士统统消灭,一战惊天下,世皆不闻。
而且自符文之海为他洗筋伐髓之后,他双眼神光内蕴,即便是在漆黑的夜,也闪闪发光,周遭一切纤毫毕现,连蝶舞翻飞的翅羽都看得清清楚楚。甚至,他的听力也是大增,可以捕捉到蝉鸣鸟语之声,连蚂蚁爬行的脚步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耳闻蚁行!
他的耳聪目明,胜过以前百倍,身体的潜能无限激发,这本是黑铁百转,修士开神,跃入白银级以后的变化。白银级修士紫府开神,一点神性被点亮,耳聪目明不过如此。区别仅仅在于,白银级修士紫府一开,神性一被点亮,百米之内如掌中世界,而百晓风的触觉听觉只能限定在22米之内,也就是说,他的修为每提升一转,他的威严就能多辐射出方圆1米范围。
他就像一头远古巨兽,灵气震荡间,有洪荒气息弥散天地之间。
他收敛气息,整个人平平凡凡,立刻,整个河边灌木丛中,哪些瑟瑟发抖的飞鸟走兽,纷纷鸣叫咆哮起来,世界恢复了生机。
“发财了,发大发了。”看着一地财富,百晓风心头狂喜。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财富。忍不住感叹:杀人放火金腰带,盗钩者诛窃国侯!
他将那块精金矿石慎之又慎的贴身收藏。这块精金矿石足够他打造一把符文武器,并伴着他一路成长。
捡起一块黄灿灿的金币,用牙咬了咬,吹上一口气,听着美妙的金声,不禁又是一阵心花怒放的开怀畅笑。
真金白银,如此多的真金白银,银币足足8000千余枚;金币足足208枚。他从没见过这么多财富,喔喔叫的银币、黄灿灿的金币,比见到精金矿石还让他兴奋,一时手舞足蹈,喜得没肝没肺。
这么多财富干什么呢……
突然,刘沙沙一步三回头,无限眷恋的眼神浮上眉头——才下眉头,又上心尖。
面对李家这种庞然大物,百晓风深深的有种无力感。
他是天生的武学奇才,他获得了远心空绝的不世传承,如果给他时间,他就是一尊星空巨人,连天都能捅个窟窿。但时间,时间不等人啊,三个月后,刘沙沙就要订婚了,这个深爱着他,在他最悲催的时候给他无限温暖的女子就要订婚了。订婚本是喜事,本是值得大大庆祝,大大祝贺的事。但这不是沙沙要的幸福,这不是沙沙的意志和爱的追求。
突然,一个念头,一个不可遏制的念头在百晓风脑海中萌芽。
打劫李家的订婚彩礼!
这个念头一诞生,百晓风如拔云见日出,心神一片空明。
李家虽然是庞然大物,不可匹敌,但他可以以小博大,以不对称优势,打乱李家的部署,打乱订婚的节奏,拖延时间,以拖待变。
百晓风笑了,如春风扶上面庞。
不对啊!
百晓风心神空明,突然发现不对劲之处。
转身四顾,一个人影子都没有。笑话,此地如同通衢大道,刚才战斗得这么惨烈,怎么会没有人围观呢,周遭空间静悄悄的,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他往前蹿射数步,整个人就陷入一层薄纱之中。挣扎良久,才脱身而出。
地罗幻影纱!
这是盅虫排行榜上前百名的地罗虫吐的丝织就的,能大能小,坚韧无比,小可罩蝇,大可覆山,在地罗幻影纱笼罩的世界,从外面根本看不出异样;从里面窥视外面,人不能察觉。绝对是偷鸡摸狗杀人越货的无上良器。
百晓风鼓荡灵力,一拳轰在幻影纱上,就见幻影纱受力处如降落伞般高高鼓起,瞬间又恢复如初。
好宝贝!
有此宝贝,百晓风劫持李家订婚彩礼的计划又自成算良多,必将掀起更加惊天动地的波澜。
地罗幻影纱一收。
这时,天空一只食腐秃鹫猛的从空中蹿射下来,连连啄击满地碎肉,连打扫战场的事都省了。
一个橘子皮一样满面皱纹的老妇人,用热辣辣的目光盯着突然现身的百晓风,待看到遍地尸体,脸色大变,发出一声尖叫,转身如飞而去。
百晓风看着老妇人蹿向天边的身影,冷笑一声。转身向学生服务一条街走去。
街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一个个学子器宇轩昂,腰挎宝剑,身背劲弓,精神抖擞的行走在大街之上。
百晓风满身血污,身上扛着一个大包袱,刘家修士的黑铁级武器,斧钺勾叉刀枪剑戟……足足数十把黑铁级武器将地罗幻影沙撑得奇形怪状。他就这样从斜刺里扛着巨大的包袱走上大街。
他走路的姿势很奇特,每走一步,身体都要有节奏的往上耸跳一下,不然,巨大的包袱就要垂到地上。
一个商铺门口坐着一位小美人,全身汗津津的,汗水在罩杯挤出的沟壑间流成了溪。
她好奇的看着迎面走来的百晓风,突然惊声尖叫起来:“晓风公子!我的妈呀,是百晓风!”
人已象兔子一样蹿起来,用崇敬的目光直勾勾的盯着他,迎上前,拿出掌中宝:晓风公子,晓风公子,咱们合个影吧!
小美人的尖叫声引来了连锁反应,街道两侧的窗子纷纷打开:晓风公子!晓风公子在哪里?不少花枝招展的女子推窗观望。
“快看,快看!那就是晓风公子,白虎书院预科系的天之娇子。”
“快看,小云又发花痴了,居然拉着晓风公子合影。”
“我也要,得不到晓风公子的人,看着他的照片发花痴肯定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幸福。”
“切……”一阵奚落之声传来。
百晓风真正是饿得快晕过去,哪里有时间搭理这些茬,一把拽住小云,“波”的一声,亲了一口,闪身就跑。
小云嘤咛一声,竟然兴奋得晕倒过去。
这事太平凡了,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男人绝对不靠脸蛋吃饭,关键得有本事有名气。尸山血海中出来的百晓风,仅仅“波”了一口,就让小云兴奋的晕了过去,末法时代修士的魅力,比天王级歌手丝毫不逊色。
白虎书院预科系出来的学子,就没有一个怂货,何况百晓风这种预科系的天之娇子。
历史上就有一位预科系的才子,看中了学生服务一条街上的服务员,后来结为一段佳话,更是助长了各路美女蜂拥而止的狂潮。
前面就是寡妇花的包子铺,包子的香气顺风飘进百晓风的鼻孔,勾得他肚子呱呱叫,狂吞猛咽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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