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我是谁(第三章)(2/2)
情况很简单,公安人员在勘查某处杀人案子现场时,顺藤摸瓜发现那女受害人名下一处物业,搜检中发现一本书里夹着某某和那个女老总的合影照,拿着那张照片向左邻右舍调查,便有人认出这个男人经常来。有个居委会老太太证明说,出事的那天中午他还来过。当某某被传到公安局时,看到照片让他如雷轰顶,不住地叹息。真是百密一疏,之前把她家里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全都拿走了,只愿不再怀疑到自己头上,万万没有想到这女人用他的钱投资房地产,因此还会遗留一张照片。这样,他只得承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承认了那天中午去过她家,但他不承认自己杀了她。
可是他一旦身陷囹圄,关系网就被捅了个大窟窿,那些被封口的言论就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直接就人证物证俱全了。据说公安机关通知他本人和亲属,说从侦察审讯阶段起,其本人和亲属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是大厦将倾,他的家人一夜之间卷款四逃,最后还是由专为农民工群体打官司的某公益律师为他辩护。很多报道描述了公安局通知家属到看守所送被褥和衣服时候,他悔不当初的情状。
他唯一留下了的亲人……在国外读大学的女儿飞回国内,在警察在场的情况下和某某见面了。突陷囹圄的爸爸和平时判若两人,脸上堆满焦虑和痛苦,全身上下浸透着难以排遣的忧伤。他近乎哀怜地望着女儿,始终反复地说着:“相信我,我没有杀人,她不是我杀的!……”女儿说:“我知道,爸爸。我会想办法救你的。”……简直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但想到他所挥霍的民脂民膏,就不觉得可怜!
然后,在我们的众目睽睽之下,某某被狱警解下了手铐脚镣,归还了随身物品,虽然还是光头囚服,却是气息一新,如果忽视了他的泪眼垢面,粗服乱头,俨然又是那个主政一方,呼风唤雨的方面大员。
当真是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只是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头,难免有沐猴而冠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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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于队长!”
石苓人挪过来,掏出来手机,“看看,这是最新的报道,世事之奇,莫过于此!”
我们三个人六只眼睛凑过去,手机上多家网站均用醒目的大标题刊出了采写的报道,大致内容是:女老总被杀案水落石出,受牵连的某某无罪释放。报道说,一个在积案追逃行动中落网的连环杀人犯,向警方供述了当天夜晚作案的过程。
据说那天他本来是为了抢钱,没想到那女人被抢包时呼救,他害怕来人抓他,就动手把她追杀砍死的。他还详细地供述了犯罪的时间、地点、作案区域的方位,沿途的摆设,还有死者的大致年龄和外貌特征等,甚至杀人后还毁尸灭迹,喝的什么牌子的酒压惊都说得一清二楚。
执笔者深知兵法的避实击虚之术,对杀人犯的供述写的事无巨细,对某某脱罪的过程就一笔带过。但字里行间毕竟透出风来,读者连蒙带猜也能猜出个大概。无非是杀人嫌疑既然洗脱,某某立刻一夜之间冒出来许多同乡、同学、知己好友,证明某某的钱是他们寄存在某某处的,林林总总的理由都强大的无懈可击。但事实上,谁都知道这里面有着令人黯然的内情。
“看见没有,这才叫真正的完美犯罪!”石苓人的口吻带着莫名的意味,于祖佳用鼻子冷哼一声,游以默嘲讽般的大声笑了。
那一边,歇斯底里的咽呜响起,某某和茕茕孑立的女儿抱头痛哭。
大概又等了十分钟以后,狱警透过广播通知轮到我们会面。
我深吸一口气,同石苓人、游以默和于祖佳搭上电梯前往八楼。遵从身穿制服的监所人员指示进入会客室,并肩坐在指定的椅子上。
开始直面那一个,几乎是成为我们梦魇的女人——贝杜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