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相女婿(2/2)

“我记得好象是你们行里哪一个员工的亲属,那个员工过世了,也是母女相依为命,据说很老实,怎么了?”

吴美丽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李敏原来的单位,清洁和保全公司包括食堂都是相关公司外派员工,他们都穿着制服,而这个清洁工是唯一没有穿制服的人,所以印象深刻。

“没错,就是她,当时行里领导看她可怜,也没计较她没有学过专业的清洁服务,一直留在行里面工作,在她和她老公的兄弟因为房子归属起纠纷,还派人去居委会帮忙调解。”

李敏想到这里有点感叹,“要说她也挺厉害的,争到房子后,翻建了三层房子出租,每个月租金比工资还高,也算是过上好生活了。”

“这不是很好吗?可见日子好不好,都是人过的,你感叹什么呀?”

于秋就见不得李敏这样,以前还很爽快的女汉子,现在悲春伤秋的,大好的年华里,活得象老妇人一样。

黄一曦对她摇摇头,李敏的妈妈也是清洁工,李敏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怪。

人身上烙痕,除了自己的经历,父辈的影响很大。

这就是所谓原生家庭的力量。

当然,杠精们认为自己因素也很大,比如同一个原生家庭中,孩子的路就不一样。

这只能说大概率事件,世上没有绝对的事。

李敏没注意到两个人的互动,单纯就事解释,“是这样的,去年我辞职后,她把手里的临时工合同抱到市行领导那里,说她工作十年了,要求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干清洁工作了,让行里给她找个轻松点的工作。”

接任李扬明的市分行领导很头痛,一是跟着走的业务骨干不少,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而且人才流失严重同样影响他的业绩考评。

二是不知道原来行领导一个善心之举却变成这样的结果。

“后来呢?”

李敏双手一摊,还能怎么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很清楚地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那不是很好吗?反正你们那么大的银行,又不是养不起人。”张亚星不解地抓抓头发,举起酒杯邀请众人干杯。

“好什么呀,经过这次,银行的领导都吓怕了,让人事查清楚,整个行到底有多少临时工或派遣员工,尤其是那些快到十年的,一律不准再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