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同居还是事实婚姻(一)(2/2)
黄一曦忍着不快,不断地告诫自己要保持职业道德,温声地问李红霞说,“那么,你儿子和他的儿子,读书的时候是怎么填表格的?还有,当时为什么不做婚姻登记呢?”
不做婚姻登记,还是张自力的主意,据他所说,李红霞的丈夫病逝后,李红霞和她的儿子还能领一份抚恤金,如果和他做了婚姻登记,那么这份抚恤金就会被政府取消,所以两个人住在一起后,只有回老家办了几桌请客,没有进行婚姻登记。
两个儿子表格上,填的是各自生父生母的名字,可以说,从历年来两家人所填的表格上,绝对看不出他们的关系。
“他还说了,如果我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么多年,我和儿子骗那么多抚恤金,被政府查到了两个人都得抓进去关十几年。”
话还没说完,李红霞又开始嘤嘤哭泣了。
是这样吗?陈丽花紧张地看着黄一曦,她到现在也拿老谢死亡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虽然她现在很有钱,可是那是老谢的,她又没有再嫁人,而且钱多了又不咬手。
黄一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就没问问别人政府的规定?”
李红霞紧张地摇摇头,哪敢呀,她和张自力的经济本来就是分开的,那点钱并不多,万一问了被收走了,她岂不是得哭死。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人社部第18号令)第四条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也就是说,按照规定,你儿子可以领到18周岁,不管你再婚或没有再婚,都不影响他这个权利。”
李红霞吞了吞口水,“那就是我再再….再婚,是不能领这份钱了?”
她的声音古怪,好象是知道自己不用坐牢而放松下来,又好象纠结自己和张自力到底是不是夫妻关系。
黄一曦默默地点点头,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如果丧失供养条件,就不能继续领抚恤金了。“不过你们如果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在法律上,你不算再婚,所以,你也没有违法。”
张自力的话只能骗过不懂法律的李红霞之类的人,但没法骗过黄一曦这样的专业法律人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对未按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确定了如下认定标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李红霞还是一脸不解,黄一曦只能通俗解释,“你们是在1994年前住在一起的,大家都知道你们是夫妻关系,张伯伯想解除夫妻关系,途径有两个,一是你签了这张离婚协议,并和他去民政局领了离婚证,二是你如果不同意离婚,他只能去法院起诉你,并不是张伯伯把你赶出来你们就不是夫妻了。”
“这么说,我和他在法律上就是夫妻?”李红霞不放心地追问。
怎么说呢,黄一曦有点头痛,“如果你要法院确认你们是夫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你们要解除关系,还是得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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