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那我用行车记录仪是不是得判死刑?(2/2)

【普法:只要没拍到隐私部位都不算偷拍。报警也没有用。公共场合拍摄别人不算侵犯肖像权】

【家人们谁懂啊?今天碰到了下头男,偷拍我!长得好看有罪吗?天啊!】

【@楼上 你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偷笑\/】

【\/流泪\/流泪\/店家赶快查监控吧,现在的监控又清晰又可以收音,要不然小仙女告的你倾家荡产】

【现在干什么事都是女的有理了!】

【公共场合是允许拍摄的,哪怕拍人脸且并没有进行商用和其他恶意毁人名誉,也是没问题的。又没拍隐私部位】

【第一没拍隐私 第二公共场合 第三不能拍摄照片以盈利为目的 大胆的让下头女把东西还给你 并且要求它道歉】

【哈哈!笑死我了,小伙一句你报警吧,这女的话锋一下就转了!】

【抢了人家东西让被抢的提供归属证明?现在已经这么邪门了吗?】

【\/龇牙\/龇牙\/就怕警察来了, 捡警察身上的执法记录仪说,你在偷拍,抓着警察不让走 ,让警察报警】

【可以不允许别人录也可以报警,但是不能拿别人的东西还振振有词】

……

吉蜕和张良平往住处走去。

一路上楼。

张良平掏出钥匙。

走进门去。

突然就听见一阵男人的哀嚎。

紧接着又是另外几个男女的喧闹声。

张良平叫道:

“卧槽,发生了什么事?”

“大白天的,难道死人啦?”

吉蜕打了一下张良平。

“你这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积点口德吧!”

两个人又打开门。

走到楼道里面看看。

听声音是七楼的人发出的。

几个人快步从楼梯上跑下来。

“欸,发生了什么事?”

吉蜕问一个邻居。

“哎,这家人,真是不幸!”

“前两天11岁的儿子不去补习功课,被赶出门。”

“一家人就找了两天,没想到,刚才那父亲往楼下一看,居然就发现了一楼平台上的尸体……”

张良平“卧槽”了一声。

“难道,是这小孩跳楼了?”

“可是,怎么没人发现啊?”

邻居摇摇头:“呵呵,谁知道呢?”

“或许是有人发觉了,但没有说?”

吉蜕在楼道走廊往楼下一看。

一楼上的平台上。

聚满了十几个人。

哭哭闹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