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法律与人情(2/2)
“我可以和大家坦白地说,即使是站在执法者的角度,我对这个男子依然抱以深深的同情,甚至设身处地的去想,如果换作是我,我可能会比他做得更为激烈和决绝。”
“但法律是无情的,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后经检察院抗诉,认为适用法律有误且量刑过重,最终经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再一个例子,一个女学生在公交车上遭受男子猥亵,于是匆忙喊停司机开门下车,结果被迎面驶来的轿车撞倒当场死亡!”
“我们首观地认为,这名猥亵女学生的男子,是导致女学生死亡的罪魁祸首,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遗憾的是,这位男子并不构成犯罪。因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我们对该男子的愤恨,改变不了法律手段无法对其做出惩罚的事实!”
“正因为如此,感情永远不能替代法律;法永远大于情。”
“我们一首在无情的法律与有情的思想之间寻找平衡,力求一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公平与正义。但最后你会发现,‘绝对’的‘平衡’是永远不存在的,因为‘世间安有双全法’!”
听到这里,顾明德和其他几位教授面上露出思索之色,这一番话己经不仅仅是言之有物了,而是具有一定的深度了。由此看得出来,这位周局长虽然不是法学专业出身,但却有着丰富的法理知识储备和素养!
“那么问题又来了……”
台下第三度响起了轻微的笑声。
年轻的女老师们和女学生们,所表现出来的状态,那叫一个全神贯注心无旁骛!
吸引她们的,仅仅是低沉浑厚十分悦耳的声音吗,仅仅是挺拔如松赏心悦目的身影吗,仅仅因为周局长是个大帅比吗!
是的!
“既然达不到绝对的平衡,是否就意味着我们可以就地躺平,消极懈怠,过着咸鱼一般的生活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法律人存在的意义,执法者被赋予的神圣职责,决定了我们必须尽全力去实现‘相对性’和‘普遍性’意义上的‘法与情’平衡,去实现法律人和执法者毕生追求的目标——公平和正义!”
……
随着周翊的讲解结束,礼堂里立刻响起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真不错!
今天算没白来。
这是在场大多数学生们的心声。与原来的中年大叔讲解员相比,当然是年轻帅气的周局长更受欢迎。
而且对一部分大学生来说,还有一种得以与偶像见面的满足感。
接下来就是提问环节。
一个大二男学生拿着话筒,有些兴奋地问道:“周局,我是你的偶像,不对,你是我的偶像,我知道您是中文系的,那么我想问您,您具有这样丰富法律知识的原因是什么?”
周翊微微一笑,向左侧台下,也就是省电视台工作人员那里看了一眼,然后以十分认真的语气回答道:“如果你有一个学法律的,关键是美若天仙、兰心惠质、贤良淑德的女朋友,相信我,你也可以做到的!”
台下静了两秒钟,随后响起一片欢乐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