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鳄鱼吃人案的庭审与判决 2(2/2)
接着冯湫澜就做了一番总结:“养殖场为了提高鳄鱼的活力,并且进行合法的旅游参观项目,因此将鳄鱼池边上的陆地一部分拓展成了鳄鱼活动的场所,这是经过审批的,也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比如安装监控设备,修建坚固高墙来防止鳄鱼乱跑和顽童翻墙,可以说,只要没有恶意,任何人都不会无故的去翻越将近四米高的围墙,何况周围还有大量的警示牌。”
她接着说道:“本案中,死者小木的死亡,是其潜入鳄鱼养殖场进行偷窃活动,结果激怒了鳄鱼后导致的,养殖场为了防止外人进入,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高墙和摄像头,结果死者破坏了摄像头,无视警告,并且搬来梯子翻入养殖场内,还刻意观察了养殖场安保人员交接班的空档时间,可以说,死者是知道自己闯入后可能导致的后果的,这从他所观看的大量有关鳄鱼知识的纪录片中就可得知。”
“因此,我方认为,死者进入养殖场是做了精心准备的蓄意行为,由此引发的被鳄鱼吞噬的结果,应当由其自己承担完全责任。这正如一个窃贼闯入精心设防的养牛场企图偷牛,结果惊动了牛之后被牛踩死或者顶死,不能责怪是牛没有被拴好而要养牛场赔偿是一个道理。”
冯湫澜的话有理有节,说完后让旁听席上的人一片掌声。
而此刻网上观看直播的网民也纷纷发表意见,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网民都认为这是小木咎由自取的结果。
小木的父母其实也在用手机观看网络上的言论,到了此刻已经是脸色苍白,再也辩驳不了什么了。
江宫平随即就宣布休庭一小时。他打算开一个短暂的合议庭,就把案子给当庭宣判了。
在一旁的法官休息室,江宫平和饶旭华迫不及待的抽上一根烟,吞云吐雾起来。
张敏是一个三十二三岁的女法官,对二人的吸烟行为很是不满,掩口咳嗽两声,抗议道:“行了啊,过完瘾就把烟灭了,我都要被呛死了,赶快合议吧!”
江、饶二人对视一眼,都尴尬的灭掉了手上的烟蒂,开始合议起来。
他们的一件都比较统一,认为这个案子,养殖场已经尽到了警示和防护的义务,对于恶意潜入者也尽了告知危险的义务,小木作为一个已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学习了大量有关鳄鱼知识的他,应当清楚鳄鱼的危险性,但仍然为了偷窃鳄鱼卵和鳄鱼苗供自己养殖以及贩卖使用,而多次潜入养殖场进行偷窃,并做了充分的准备。
小木的父母也对孩子的偷窃行为有所察觉,但并没有给予相应的教育,反而是鼓励的,因此作为监护人的教育责任没有尽到,应该为死者的死亡负有另一部分责任。
唯一的分歧就是,养殖场该不该给予部分无责任赔偿,也就是俗称的人道主义赔偿?
张敏认为应该给一些,饶旭华不置可否,而江宫平则认为,这种人道主义赔偿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属于和稀泥的产物,理所当然的不应当被执行。
最后一表决,饶旭华同意了江宫平的观点,于是,判决就这么的下来了,最核心的一句话就是:
“驳回原告木山龙与李清蕊的诉讼请求,诉讼费3000元,由原告承担,本庭决定免收。”
这份判决一出来,先不说原告的反应,就连心里做好了赔个十几万丧葬费的被告方,都是个措手不及,网络上支持养殖场一方的网民也大吃一惊。
这个判决未免太胆大了,居然无视了通常的人道主义赔偿这一饱受诟病的惯例,判令一分不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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