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三年(2/2)

对于这场闹剧,弄得李跃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南霁云讲,而李适之虽然宠溺孙子,却也不知道该怎么来解释,毕竟礼仪之邦,男女授受不亲,发生这档子事情,实在让李跃这个做父亲的脸没出放,还是李适之的一句话化解了这场闹剧。

“不如给两孩子定下娃娃亲,以后让清儿娶了晴儿,双方也都不是外人,亲上加亲,岂不是一桩美事。”

听到李适之这样讲,南霁云本来就对小孩子之间这样的小事没有挂在心上,倒是他的妻子,也就是晴儿的母亲,笑得合不拢嘴,女儿家小心眼,这中间的关系可就大了去了,而南霁云也并不反对,自己的女儿许给李跃的儿子,算是高攀了。

三年期间,李跃对朝廷的态度就是敬而远之,而李林甫似乎也没有找李跃麻烦的意思,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依照李林甫的性格,按理说是不会放任李跃不断崛起的,只是从各种情况来看,似乎两人之间形成了某种协议,双方互不干涉。

而这两年,李林甫在朝廷的威望越来越大,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威胁到他的地位,若说李林甫还有敌人,那就是太子了,在对付太子的问题上,李林甫无所不用其极,韦坚,皇甫惟明,杜有龄,王忠嗣,这些案子李林甫每一次都眼看快要搬到太子,重立东宫,只可惜都功败垂成,这中间起最大的作用的还是高高在上,执掌天下的天子李隆基在中间平衡,否则李亨恐怕早就在李林甫的倾轧之下被打倒。

三年间,李林甫也算是看透了其中的关键,最后李林甫索性明火执仗地要求皇帝废去李亨,改立庆王李琮为太子。李林甫的依据是按照嫡长子则立长的原则,将李琮立为皇位继承人。“古者立储君必先贤德,非有大勋造于社稷,则莫若元子。”传统与原则就是这样。

然而李隆基听了李林甫的建议,却以“庆王早年狩猎,被貂伤面甚重,已破相”而拒绝。

李林甫纵然用“破面不愈于破国”这样针锋相对的话来反驳,可惜李亨是万分的谨慎,万分的孝顺,没人能找出什么过失和不当,谗言无从生起,最后李隆基还是打消了换太子的念头。

在对付李亨的问题上,李林甫已经算是黔驴技穷,他的爪牙遍布朝廷各个角落,而经过三年,权力上升最快的,是杨国忠,这个随着杨玉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小混混,搭着杨玉环的船,在为李林甫死心塌地的卖命陷害别人的前提下,青云直上,升迁速度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短短三年,他就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爬到了朝廷中枢的第二号人物,而第一号人物自然是李林甫,那个原本一直压在杨国忠头上的两个人,则成为了兔死狗烹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