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案 意乱情迷(6)(2/2)

问:她认识你吗?

答:她不认识!我保证她没有认出我!警察同志,请你们相信我!

问:你在绿化带里等史艳茹的时候,有没有见到其他人?

答:没有!绝对没有!我没有见过小凤!

问:你是说徐凤智吗?

答:……

问:我刚才问的是有没有见到其他人,并没有提到徐凤智。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她?

答:我……

问:你在案发现场见过徐凤智,对吗?

答:没有!绝对没有!

……

问:地道是什么时候挖的?

答:三年前就挖好了。

问:为什么挖地道?你是不是早就策划好犯罪计划了?

答:不是。我在监狱就很孤独,出来后也是一样,身边没有亲人和朋友。其实出来以后更寂寞,我经常做噩梦。梦里经常被人打,我想逃但是逃不掉,我想说话但没人相信我。后来我就想挖一条地道也许会有用,也能打发时间。挖完以后,果然睡得比原来好了。没事儿的时候我就挖,就当业余爱好了,好歹有个干的。

……

黄一为很惊愕,挖地道恐怕是他此生听过的最奇葩的业余爱好了。这时,戴家兴送来了血迹检验报告,在杨荣魁的废品收购站发现的血迹确实是史艳茹的,那辆车确实是运尸车。

看过报告的黄一为和杜队还是认为杨荣魁的口供有问题。杜队认为,杨荣魁确实知道夏莲所住的小区,但他没有看到夏莲与警察见面,因为他供述的见面地点是小区门口,而不是小区对面的奶茶店。

黄一为同意杜队的想法,他还提出了另外一些疑点:“说到徐凤智,他就特别紧张,努力让我们相信徐凤智和史艳茹的死没有关系。根据徐凤智的口供,她承认自己去找过史艳茹,但杨荣魁却极力否认看到了她。我认为他一定看到了徐凤智,因为他不确定史艳茹具体的下班时间,而史艳茹的下班时间本身就不是很确定。他必须提前到场才能下手,所以我觉得他一定看见了徐凤智。作为一个父亲,他作假口供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女儿。”

杜队明白了黄一为的意思:“你是说,徐凤智杀了人,而杨荣魁帮他隐瞒事实了。”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黄一为说,“他说的作案过程,包括杀人过程、抛尸过程和伪装现场的过程,以及对抛尸地点的选择,抛尸的电动三轮车是他的,都证明他目击并参与了整个过程,尤其是抛尸过程。徐凤智没有去过李家庄,根本就不知道藏尸地点,也没有电动三轮车,她无法完成抛尸。”

“你说得很有道理,问题是我们怎么证明徐凤智有罪。她承认到过现场,但不承认杀人。现场附近的监控没有拍到她进出现场的全过程,小区恰好又停电了,无法查询案发时间段的监控录像,我们没有证据。”杜队说。

黄一为说:“明天我们就要返回市里了,时间有限,李局给你的破案期限也快到了,只好冒险玩一把了。”

杜队见识过市局技侦组的本事,他相信黄一为,好奇地问:“有什么妙计?”

黄一为笑笑说:“算是一种心理战吧!”

按照黄一为的建议,杜队安排张威把徐凤智接到了局里。理由很正当,徐凤智和杨荣魁是父女关系,杨荣魁被逮捕了,应该通知他的直系亲属,趁机让他们见一面,试图取得更大的突破。徐凤智不承认是杨荣魁的亲生女儿,对于见杨荣魁很抗拒,这完全在黄一为的意料之中。

黄一为不动声色地说:“徐女士,不见就不见,我们尊重你的想法。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完以后,你见不见他,再作决定。”徐凤智没说话,默认了。

黄一为说:“二十年前,在史家洼村发生了一起非常轰动的猥亵幼女案。受害人是一个11岁的小学生,目击者是另一个9岁的小学生。由于当时侦破技术落后,再加上新闻的发酵和网民的声讨,嫌疑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入狱后,他多次上诉。被驳回后,他曾经5次逃狱,最终被加刑3年,一共服刑13年。七年前出狱,他的妻女已经移居到县城,但拒绝他回家。他在外流浪了7年,以收废品为生。隔三差五到县医院儿科收医疗废品,目的是偷偷看一眼亲生女儿。”

黄一为观察到徐凤智的表情有很大起伏,继续说:“十几天前,一个叫史艳茹的美容院女老板被杀死了。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找到了史艳茹的同学夏莲,得知了一个非常惊人的消息。当年,猥亵幼女案是一桩错案,他是清白的。”

徐凤智从椅子上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满脸惊讶地问:“怎么回事?”

“史艳茹就是当年的受害者,夏莲就是当年的目击者。两个孩子经常偷小卖部的零食,被发现后,与他发生撕扯,所以在史艳茹的手臂、胸部和后背留下了淤青,衣服也破了,后来这些都成了猥亵幼女的证据。他扬言要找史艳茹的家长,史艳茹怕挨打,就说他想强奸自己。谁也没想到,史金平脾气火爆,不查之下报警了,史艳茹就更不敢说实话了。而夏莲年龄太小,根本不懂什么是强奸,只是如实说明了他和史艳茹撕扯的过程,夏莲糊里糊涂成了猥亵幼女并试图强奸的目击者。”

徐凤智呆呆地坐回到椅子上,流下了泪水。

黄一为没理她:“某一天,他发现女婿出轨了史艳茹,女儿女婿经常被史艳茹骚扰。二十年来,他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想为女儿做点什么,但女儿根本不认他。最终,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决定帮女儿一把,除掉史艳茹。摸清史艳茹的活动规律后,他悄悄藏在绿化带里。在史艳茹准备开车门的时候,用方铁管敲晕了她。把她绑起来,放到三轮车上,向北走小路去了他曾经住过的避雨洞,把尸体扔在了那里。明天我们会把本案的材料递交给检察院,杀人并毁坏尸体,他可能被判死刑。我们所有的办案民警为他惋惜,他为了女儿的幸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杀人犯。坐了13年的牢,背负着强奸犯的名声,艰难地过了20年。奔赴刑场前,他的亲生女儿却不愿见他,我们感到非常遗憾。”

徐凤智已经泣不成声,她哽咽着说:“警察同志,别说了。让我见一下我爸。”

黄一为和杜队对视了一眼,会心地一笑。杜队把见面地点安排在了询问室里。当戴着手铐的杨荣魁出现在徐凤智面前,徐凤智再也忍不住二十年思念与爱冲上去,抱住了自己的父亲,两人放声痛哭。杜队没有阻止他们,让他们哭一会儿,这也是黄一为的建议。另外给了他们10分钟的时间,说了说家常话。

10分钟后,杨荣魁被带了出去。黄一为坐了下来,对徐凤智说:“你没有什么话对我们说吗?”

她有点吃惊:“我——我没有什么说的呀。”

黄一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我给你讲一下这个故事背后的故事,刚才那个故事只是表面现象。主人公发现女儿从医院下班后没回家,直接去了史艳茹的美容院附近。史艳茹出现后,她们发生了争吵,不欢而散。女儿气不过,随手操起路边的一根生锈的方铁管,敲死了史艳茹。他尾随在后面,看到了全过程。他让女儿赶紧走,剩下的事情全交给他。女儿走以后,他把尸体扔到了李家庄附近的避雨洞里,并且毁了死者的容,目的是让警察无法查到死者的身份。他做的事情确实一度给我们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办案初期我们在寻找死者的身份上花了很大精力。他的目的现在已经达到了,女儿可以心安理得地过完自己的人生,而他以自己的生命成就了女儿。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如果你是那个女儿,你会怎么样?”

客观地说,有的情节是黄一为推断的。为了破案,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其实这种方法黄一为运用得已经很成熟了。徐凤智彻底崩溃了,泣不成声。

稍稍平静下来后,对黄一为说:“史艳茹确实是我杀的。”她供述了作案过程,她是一个完全没有作案经验的人,小区停电和附近没有监控完全是偶然的。她只是气不过,才敲了史艳茹几下,没想到她真死了。杨荣魁出现了,她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杨荣魁让她赶紧走,叮嘱她无论谁问起来,一口咬定不知道杀人的事情。这些天,她一直想找杨荣魁,可惜多年不联系了,最终没找到。她交待的作案细节与黄一为的推断完全一致。

黄一为心里默默检讨着自己,第一次与徐凤智见面的时候完全没有看出她在说谎。客观上,杨荣魁目击了杀人过程,还处理了尸体,杨荣魁杀人的动机符合逻辑,证据也很全面,推断他是凶手很正常。杀史艳茹是临时起意的,停电和监控不是她故意策划的,史艳茹混乱的男女关系,加上徐凤智的性别,即便她说杀人了,也很容易让人觉得那些话就是一个吃醋的小女人在激愤之下胡说的。

事实上,徐凤智说过人是她杀的,只不过她说是用刀割的,可见徐凤智有极高的情商、冷静的心理和高超的谈话技巧。很多事情从她嘴里说出来,既让人吃惊,又让人觉得合理。她故意说出了一部分事实,也会故意留一些破绽,然后再给出相对合理的解释。如果这种解释是无懈可击的,反而更容易让人怀疑。她的表现完全符合她在事件中的身份和心理状态,而这一点造成了他第一次的误判,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一个犯罪分子。黄一为拿出了笔记本电脑,在工作笔记中认真地记录了自己第一次的失误和最终找出徐凤智犯罪事实的过程。

杨荣魁再一次坐在了审讯室,看着徐凤智的审讯录像,忍不住大放悲声:“傻孩子,这是何必呢?”

他最终承认自己其实不想杀任何人,打伤夏莲完全是想把警察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在医院里,他看到警察找徐凤智了,打夏莲就是为了转移警方的注意力。为了把缺失的父爱还给女儿,他早就做好把杀人罪名揽上身的准备了。徐凤智是真杀人,杨荣魁只想惹祸上身并不想杀人,这解决了黄一为的疑惑——两起案子的作案特征为什么有巨大差别。

黄一为问:“你保留了带血的锈铁管和泡沫板,这是为什么?你为什么不销毁这些证据?”

杨荣魁擦了擦眼泪:“是我故意留下来的。”

黄一为说:“你想让我们知道你是真正的凶手。”

他点点头,叹了一口气:“是的。可惜没成功。”

黄一为说:“我毫不怀疑你对女儿的爱,但你的方法是错误的。”

他看着黄一为,一言不发。黄一为说:“你毁坏尸体,做伪证,还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该负法律责任。”

杨荣魁说:“我明白!”

第二天早上十点,与灵新县的战友们依依惜别后,一行人踏上了回程。杨荣魁猥亵幼女案本来就是一个错案,因为大人和小孩强弱差异明显,男性和女性不同的生理特点,事件的绝大多数参与者维持着固有观念,几乎所有人都被道德上的执念绑架了,造成了杨荣魁的悲剧。虽然他要背负伪证罪、故意伤害罪和非法处理尸体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对于黄一为来说钉是钉铆是铆,仍然为杨荣魁找了律师,准备申请司法赔偿。不为别的,黄一为只想维护法律本来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