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值得吗?(结尾修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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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六月,京中半个多月没见一滴雨水,天气燥得让人心烦。

才过辰正,太阳还没升高,热浪却已经从立幽堂周围的水面上侵蚀了过来。

宁安华拿着一根柳条,在阳光下凭栏弄水,看游鱼摆尾,碧波微漾,见檀衣和春涧的脸都热红了,便笑说:“你们进去罢,我自己坐一会儿。”

春涧是宁安硕进学那年檀衣挑上来的,今年才十五岁。她是宁安华在扬州时从拐子手里救下来却无家可回的女孩儿之一,性子温柔腼腆,行事谨慎,虽已贴身服侍了宁安华近两年,还是事事循规守矩,不但不似檀衣、菊露谈笑无忌,也远不如寒燕放松。

宁安华如此说,她要听命,又觉得不能放太太一个人在这里,没人服侍,因此犹豫。

檀衣带她进了屋内,松开她,接过寒燕递来的凉茶,又给她也拿了一杯,才笑说:“我知道你细心尽职,太太也知道。可太太心疼咱们,咱们不领,岂不是不知好歹了?太太想一个人坐一会子,咱们非要杵在那里,或许还叫太太心烦呢。”

等檀衣坐了,春涧才坐下,问:“那若太太有事叫人,没人在可怎么办?”

她不似几位姐姐,和太太是从小的情分。她受太太的恩德,有了如今的好日子,衣食不缺,纵犯了错,最多受几句骂,打是没有的,姐姐们还会教她,她更不能忘本。

檀衣笑道:“这屋里又不是只有你我。咱们且歇着,让她们到树荫底下守着去,过半个时辰她们热了,再换咱们就完了。”

菊露在脸上耳后都扑了粉止汗,又含上一粒清凉解暑丸,笑道:“我去‘水木亭’里。树荫下都是小虫子,我才不去。”

她和寒燕要出去,春涧忙找了两柄伞出来:“我看今天日头也毒得很,姐姐们劝着些太太,别叫太太晒伤了。”

檀衣和菊露相视一笑。

寒燕接了伞。

宁安华隔空控制着水温变冷,再变热。

不过上下十度左右的变化,游鱼却惊慌逃远,一时都散开不见了。

她余光瞥见菊露和寒燕挽着手,说说笑笑到了水木明瑟亭里,见她看过来,便举着伞问她要不要。

她摆手不要,她们就一人捧了一本书读,还时不时向她这里看一眼。

寒燕本不识字,是到她身边后才学的,如今也能读诗读文了。

不管外面的风云如何变幻,在她的女孩儿们身上,她总能感受到岁月的安闲美好之处。

她忽然发觉她这个想法有些莫名熟悉。

……或许贾宝玉也是这么想的?

贾宝玉挡不住外界的任何风雨,只能任他的姐姐妹妹们被雨打风吹落。

她呢?她能做到什么地步?

宁安华收回异能,把柳条丢进水中,仰头看向只飘着一缕薄云的天。

上皇驾崩四个多月了,京里的气氛就像是烈日晴空下的湖面,除了偶有轻风吹起些许微波,连大点的涟漪都不见。

上皇死在静玄寺里,皇上没有深究,“四王八公”——特别是北静王府——更没人主动提起。

皇上顺利地和皇后正位,顺利地尊生母为太后,顺利地换掉了吏部尚书,顺利地把禁卫军上十卫从每卫千人扩军为每卫四千八百人,又将仪鸾卫扩为九千六百人,都没有受到任何阻拦。

户部被交由忠顺亲王主管。他身份方便,调拨扩军所需银两省了不少麻烦。

而林如海身为大周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吏部尚书,在吏部半个月余,也没有人质疑他资历不足,不能担此重任。

——他一十一岁得中探花,至今为官一十年,从翰林院出身,外放做过一地布政,还在巡盐任上立下大功,回京就任户部尚书两年,从无差错,资历功劳都不缺,除了年轻些外,也确实无可置疑之处。

似乎所有人都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君爱臣,臣敬君,朝廷和天下从此就要一片太平,再不会见任何乱象。

宁安华听见了一姐儿“吧嗒吧嗒”的脚步声。

她收回思绪。

不一会,菊影带了个丫鬟两个嬷嬷,共六个人跟在一姐儿身后护着过来。

一姐儿十天前满了一周岁,和她去年满月一样,因在国孝里,没请外人,只自家人看了她抓周,吃顿便饭就完了。

她抓周时,满桌子的笔墨书画、印章环佩、算盘绣帕、金银珠玉不去抓,非要从炕上下来,左手牵来了罗十一,右手抱住宁安华的腿,嘿嘿一笑,就算抓周抓完了,很是叫林如海吃了几日的醋。

罗十一不知经历了怎样一番纠结,前几日找宁安华,问一姐儿能不能私下认她做义母。

宁安华还没学得罗十一的五成本事,已觉受益无穷,一姐儿认她为义母,就能从小得她亲身教导,这样的好事,她当然想替一姐儿答应。

但她也怕会给双方都带来麻烦。

今上的疑心有多重,世宗皇帝——即上皇——才驾崩那个月,她们都体会过了。

但罗十一说:“若夫人不介意,愿此事只有你我知晓,待一姑娘长大,再由夫人决定是否告知。”

宁安华沉默良久,问:“值得吗?”

宁安华和一姐儿,值得罗十一这样交心、信任、爱护吗?

罗十一看着她说:“值得。”

到了宁夫人身边,她才感觉她活得像个人了。

她今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却还奢望将来会有一个得她亲传的,她真心疼爱也真心爱她的孩子,叫她一声“母亲”。

哪怕只是“义母”也好。

宁安华和罗十一起了誓。

她们谁也不会用“一姐儿认罗十一做义母”这件事,做出有损对方的任何言行举动。

宁安华给这道誓言加足了保障。

如有违誓,后果不会有违背灵魂誓言那么严重,但也并非能轻易承受。

这是对罗十一的约束,也是对她的。

罗十一比宁安华大五岁,明年就满十了。

宁安华替一姐儿定下了义母义女的名分,从那日起,私下无人时,会称她一声“姐姐”。

因要做戏做全套,一姐儿到现在还没有小名,“怕养不活”。既满了周岁,宁安华就请罗十一给她起个小名,等她长大,认识了别家姑娘,也好称呼。

一姐儿转过弯看见了宁安华,便加快脚步,扑到宁安华腿上,仰着脸满眼是笑:“娘!”

宁安华把她捞起来抱着,笑问:“想吃点心了?”

一姐儿爱吃甜的,能抱着一盘撒了厚厚蜜糖的玫瑰糕吃光了不吃饭。宁安华就只许她每日上午下午各吃一块点心,多的要等长大了再有。她想快些长大,就要好好吃饭。

一姐儿在宁安华怀里点头,搂着她的脖子撒娇,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看时辰差不多了,宁安华抱着她起身,却不是回立幽堂,而是出了花园,向随云院来。

上午这块点心,就让十一姐姐给吧。

罗十一面前的炕桌上摆满了书,都是宁夫人借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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