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1 永远不要分开(2/2)
我们不会分开的,无论发生什么,都不会分开。
郑可彤冲过来给了俏俏一个熊抱,道:“姑娘,挺住,熬过这一关,你一定会特别幸福!”
俏俏用力点头,她说,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
熬过这一关,我和陆骁会拥有更加美满的幸福。
嘴上这么说,心里到底还是想念。
陆骁刚出国的那段时间,音信全无,俏俏连手机都不碰,她怕在通讯录里看见“陆骁”两个字,怕有些东西一旦泛滥,整个人都会崩溃。
俏俏更加努力地学习,不让自己闲下来,早起早睡,实在无事做时,就去操场跑步,一圈又一圈,数不清到底跑了多少圈,跑到汗流浃背,跑到四肢虚软。
俏俏想起运动会时,陆骁站在终点线上,天地之间是热烈而灿烂的阳光,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她,目光之中是满溢的温柔。
四周是金色的灿烂的阳光,一如她初次遇到他的时候。
那时他走到她面前,摘下她的耳机,伸出手,笑着:“是余俏吗?你好,我是陆骁。”
无数流光绕在两人周围,灿灿的,像星星。
俏俏在那一刻获得巨大的勇气。
有一次,俏俏在操场上跑步,听到身后传来呼吸声,程司湛慢跑过来,停在俏俏身侧,与她一起行进在跑道上。
俏俏用护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笑着问候:“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程司湛瘦了些,剪短了头发,也改了发色,不再是张扬的浅灰或亚麻金,轮廓越发明显。
两个人跑完一圈,沿着跑道散步,放松肌肉。程司湛伸长手臂递到俏俏面前:“春游时庙里求来的,据说能保平安。”
是个红色的平安符,保的是健康运。
俏俏接过来,握在手里,说:“谢谢你。”
程司湛没再说话,拿起扔在一旁的饮料瓶,转身离去。
周楚甜一脚踏进运动场,程司湛刚好从她身后走过,两个人都没注意到彼此。周楚甜叫了声俏俏的名字,俏俏摆摆手:“周楚甜同学,我在这里!”
程司湛脚步一顿,寻声回头,看到一个背影—个子小小的,梳着丸子头,抽出纸巾细心地帮俏俏擦汗。
周楚甜,原来是你。
在俏俏的印象里,没有陆骁的那个夏天格外漫长,她做了很多事,参加辩论赛,和唐青瓷一道旅行,加入越野俱乐部,认识了一个名叫季星临的向导。
那是个很特别的少年,十七岁,喜欢穿纯黑的运动套装,寡言稳重,眼角下一道横切的疤,短短的,颜色略浅,如同燕尾。
那个少年有着超脱年龄的英俊,在密林之中灵活穿行,黑色的眼睛仿佛星空,永远镇定,没有慌乱。他能说出很多植物的名字,知道每条山溪的来势和走向,告诉那些来露营的人,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碰。
他喜欢站在高处,俯视一切,伸出手,指间绕着风的颜色。
季星临的样子总是让俏俏想起陆骁,陆骁的十七岁,想必也是这样,沉着稳重。
除此之外,俏俏还成了英语演讲协会的主力,参加过很多场比赛,拿了很多奖。每当有人夸她口语好,发音标准时,她都会想起陆骁。
没有陆骁的日子里,她在学着独自成长。
她总是梦见陆骁,在夜空晴朗的梦里,那个人依旧是清朗温和的样子,谦谦如玉。
她在梦里抱住他,说好想你呀,小孩般撒娇耍赖哭鼻子,睁开眼睛,却只字不提。
有些情绪只能暴露在一个人面前,有些表情只能给那个人看。
秋天时,俏俏收到一封邮件,正文是扫描下来的病例报告复印件,末尾有医院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一座位于迈阿密的权威级眼科医院。
大量的专业名词夹杂其中,俏俏抱着字典一点点查,一点点看,过程虽艰难,好在结局是明朗的。她知道陆骁的右眼基本恢复,左眼的炎症也已经消除,角膜移植可以提上日程了。
他的状态很好,目前为止都很顺利。
俏俏高兴得不得了,可是笑着笑着,就有眼泪掉下来,俏俏抱着打印的病例跌坐在卧室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陆骁出事后,这是她第一次哭出声音,眼泪越过脸颊砸在地板上,每一滴都是滚烫的。
有个词叫“虚惊一场”,真是一个太美好的词。
俏俏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介绍她的生活,她的学业,她新认识的朋友,贴上邮票,寄到了邮件末尾附带的地址上。
信的末尾有一句歌词,是高考那年,陆骁反复唱给她听的歌—
Longerthantherevebeenstarsupintheheavens
I'vebeeninlovewithyou
远在天上有星星之前,我就已经深爱着你。
125)
俏俏大二那年发生了很多故事,先是余笙出国留学,接着唐青瓷也走了,一个伦敦,一个在曼彻斯特,城市不同,国度倒是一样的,都在英国。
余笙走时,俏俏就已经足够舍不得,在机场里抱着余笙的行李箱不愿意撒手,红着眼睛说,哥,你一定要早点回来,每年寒暑假都要回来,我去做兼职,挣钱,给你买机票!
余笙摸摸她的脑袋,笑着道:“哥没白疼你。”
那天,唐青瓷没来送他。过了安检进入通道,余笙的手机响了,是一条信息,唐青瓷发来的。她说,我在你的电脑包里塞了点东西,不喜欢就扔了吧。
余笙连忙打开电脑包,看到油画的一角,他将画布慢慢展开,是一只被花朵和字母围绕的雄鹿,与他胸口处的文身图案一模一样,繁复神秘,非常好看。
下面有一句话,是小说中的句子—
Oh,tobeyoung,andtofeellove'skeensting.
年轻真好,还可以为爱情所伤。
那是除夕夜时,唐青瓷在接到余笙的电话后画出来的,余笙在电话里对她说新年快乐,他说希望你开心,希望我能让你开心。
多美好的祝福啊,如同手中的这幅油画。
余笙小心翼翼地将画布叠起,收进口袋。
小窗外是万里高空,云层密布,余笙慢慢露出一个笑容。
唐青瓷放弃了法医,选择进修音乐,她走时,只有俏俏去送她,小姑娘哭得眼泪鼻涕一把抓,分外凄惨。
候机大厅里人来人往,不住地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唐青瓷拿出纸巾帮俏俏擦眼泪,哄着:“祖宗,别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要拐卖你呢!”
“没良心的!”俏俏扑过去咬她,“余笙走了,你也要走!走吧走吧!都别管我!让我自生自灭!”
“又不是不回来了,”唐青瓷揉她的脸,“只是去上几年学而已,我答应你,毕了业就回来,一定回来!”
俏俏抽抽搭搭地问:“回来给我做嫂子吗?”
唐青瓷神色一顿,接着笑起来,神秘道:“不告诉你!”
那一年里,对俏俏来说,最大的一件喜事是郑可彤结束了单身,被班长李辉追到手,从寝室长大人变成了班长夫人。
李辉做东,请102寝室的三位“娘家人”吃饭,风雪凛冽的季节,热热闹闹地饱餐了一顿火锅。周楚甜抱着肚子靠在俏俏肩膀上哀叹,完了完了,一顿胖十斤,减肥操又白跳了。
李辉违心地夸奖:“没关系的,你一点都不胖。”
周楚甜叹气:“班长,说谎的孩子被狼吃,你小心点!”
又是一阵笑声。
回去的路上下起了雪,白茫茫的,纯洁安静。
俏俏站在雪地里,突然道:“要是陆骁在就好了,我请他吃糖炒栗子。”
众人犹豫半晌,还是郑可彤先开了口,她试探着问:“学长还好吗?”
俏俏仰起头,看着微微泛红的天幕,轻声道:“他不想让我看见他生病的样子,所以我们没有通过电话,也没有视频聊天,一直靠信件联系,大概一个月一封。他告诉我,他已经做完了角膜移植手术,正在恢复期,我想,他快回来了。”
室友都很开心,李辉连说了几句恭喜,像是祝福即将完婚的新人。
那天,俏俏站在寝室的阳台上看了很久的星星,偷偷地,把陆骁的名字想念了无数遍。
愿意等你的人,一定深爱你。
我在等你,也在爱你。
没有你的日子,我在努力长大。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过,
害怕自己留不住漂亮的雪花,
也留不住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