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人物来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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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和阮仙现在心心相印,而且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但是,路小鸡的话提醒了我。我们现在还不是合法夫妻。
按照当时的礼教规定,我和阮仙属于没买票先上车,应该双双拿去浸猪笼。
虽然,我们竹林帮是不会受这些世俗礼法的约束。但我希望我们之间的婚姻能够合法化。想要被世俗社会所认可,我们之间还有很多问题要解决。
比如,阮仙的家人能不能接受我这个无地、无房、无车的平民?会不会提出天价彩礼?一想到这些,我的脑壳就隐隐发疼。
我想了很久,都无计可施,最后便搁置起来,不再想了。先不管这些了,珍惜现在的生活才是真的。
当然,如果阮仙和我一样,是个弃婴,那么上面的诸多问题也就不存在了。但我没有想到,阮仙出身竟然如此显赫。
随着时间的推移,阮仙慢慢地把关于她的事,包括竹林帮成员的事,一五一十告诉我。
阮仙和阮籍都是司州阮家的子弟。司州阮家,在当时,那可是大士族、大门阀。
当年,司州阮家的族长赌对了一步棋。曹操起兵的时候,司州阮家出钱、出人、出粮,为曹魏政权的建立和统一北方,立下了汗马功劳。
有不少阮家人跟随着曹操。阮籍的父亲还曾经是曹操的司空军谋祭酒,属于曹氏集团的核心管理层。
曹操成功后,司州阮家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阮家不但被赏赐了大量田地,还有不少人在曹魏政权里当官。
在曹家的眷顾下,司州阮家蒸蒸日上,一跃成为北方有名的望族集团。
但是,随着曹室皇族的分裂和衰弱,司马家族成功上位,掌握了政权。司州阮家的甜蜜时光也随之过去了。
当时,大士族、大门阀是政治集团的支柱。司马家族自然也要极力拉拢司州阮家。
但是,阮家当中一些人眷念曹家昔日的恩情,不愿为司马家族所用,但又不敢得罪司马家族。
于是,一些阮家子弟纷纷以各种借口拒绝入朝当官,或闭门读书,或归隐山林。阮仙、阮籍便是其中之人。
实际上,整个竹林帮的人都是出身于大士族,都是抱着明哲保身,不问世事的态度,归隐到云台山。
当然,我和路小鸡不是,我们两个还没有资格被司马家族招揽。
和阮仙确立男女爱人关系后,我还幻想着多赚点钱,以后提钱去阮仙家中提亲。得到阮家认可后,我们两个再去当地官府登记下,领个婚书,就算是合法夫妻。
可一想到阮仙出身于司州阮家后,我就断了这个念想了。因为,当时的士族门阀是不会和白丁联姻的。
何况,我这种还算不上白丁,只能算流氓。流氓就是没有田地、没有房产的男人。当然,我这种流氓虽然比不上白丁,但是要比乞丐要强一点点的。
那么,我和阮仙的出路在哪呢?我想了很久,当时觉得当一名山贼,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起码,山贼不需要交赋税,不用担心被抓去当壮丁。官府的人没这么闲,不会来荒山野岭来找我的麻烦。
当然,当一个无名无份的山贼也是弊端多多。
比如,山贼即便有钱,也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去买房买地;也无法给孩子上户口,送去上学;甚至生病了,想去城里挂个号,看个正规的医师也是不行的。
其实无所吊谓,谁规定生病一定要治的。生病难道就不会自己好吗;就算不好,难道不可以死吗?
我一个流氓还管得了这么多。
意外的是,阮仙居然支持我当一名山贼。在她看来,山贼其实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我们甚至制定了山贼的五十年规划。在这张蓝图中,我们准备生一堆山贼子、山贼女,然后和别处山头的山贼联姻,逐渐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山贼望族。
可惜,阮仙的肚皮不争气。不论我怎么鼓捣,她的肚皮始终是扁平如故。有时候,我都怀疑是不是我的豆浆变质了。
山涛、韩瑶夫妻在云台山住上一段时间后,便向我们告别。他们要回老家了。虽然我和山涛夫妻的交情没那么深,但却非常感激他们。
离别那天,我和阮仙送行山涛夫妻很长的路,一直到山脚下。因为,要不是山涛夫妻的到访,我就不可能和阮仙同住一屋,也不会出现生米煮成熟饭的机会。
当然,山涛夫妻走后,我还是住在阮仙屋子里。这样,竹林帮里就多出一间房子。
山涛夫妻走后,云台山又来了一位新的访客——刘伶。我本以为嵇康、阮籍已经够放荡不羁了,谁知和刘伶比起来,他们两个还是弟弟。
初见刘伶时,他是开着一辆鹿车过来的,一名老仆骑在巨鹿上,车上装满了酒坛。刘伶就蜷在众多酒坛当中,一路饮酒过来。
没错,刘伶嗜酒如命。就连颠簸旅途中,也要抓紧喝酒。就像刘伶自己说的,他的人生就两个状态,一个是已经醉了,另一个就是准备喝醉。
至于酒后的表现,刘伶比起嵇康、阮籍,是更上一层楼,花样百出。
我曾见过,刘伶在酒后裸身倒立走路,也曾见他抱着小蛋跳舞。
但最常见的的,还是他光着身子爬到树上,纵声高歌。“一人我饮酒醉,醉把佳人拆成碎……”这是刘伶的歌,常常让我听不懂。
但从刘伶迷离的眼神中,我也不难猜出,这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刘伶不但放荡不羁,而且还特别狂。
有一次,我们在一起喝酒,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当朝局势。嵇康、阮籍、王戎三人皆一脸忧色,而刘伶却哈哈大笑。
刘伶用手指着王戎三人冷笑,说道:“开天辟地以来,至今还不到半天。朝堂上纷纷扰扰,不过弹指间灰飞烟灭。何必为了朝堂之事影响了喝酒的兴致。”
说完,刘伶手舞足蹈,竟然把身上衣物逐渐褪去。我身旁的阮仙见他又发酒疯了,便红着脸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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