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酒干倘卖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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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望着窗外的雪,目光中多了几分愁苦。
“天残地缺?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两个人物?他们为何而来?”
云朵探过脑袋来,望着他笑道,还在想那个女人?
“哪个女人?”秦越苦笑道。
“当然是天残啊!她那么美,只可惜是个瞎子。”
女人总是这般口是心非,明明她的心里极为忌惮,却还是不想放过。
“你觉得她是个女人?”
云朵脑袋瓜子有些转不过来,傻傻地看着他,小嘴微微张着,有些惊恐。
“你觉得她是个女人,那就是个女人吧。”
云朵本以为他会说出不一样的答案,但纠结来的答案却还是多了几分异样。“难不成她是个男人?”
这?她不敢想。
在她的世界里,男人和女人向来泾渭分明。
“阿史,就是你想的那个人。”秦越落寞地转过头,岔开话题道。
“哪个人?”
云朵感觉自己是不是被人下了药,脑子更加地跟不上他的节奏。
“他冲进了北山关,钻进了我的马车。秦风不是他的对手。我本以为他是来杀我的。可惜不是。他似乎是来投奔我的。看来,我们的行踪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秦越拿起一块木头,选了选又放下,重新选了一块比较顺眼的木头,一刀又刻了下去。
“他是那个奸细?”云朵打了个寒颤,脸色大变道。
“他是不是奸细,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重要。那是朝堂的事情。我之所以把他留下来,是以静制动。毕竟我失去了太多的记忆。”
一刀起,一刀落,木屑纷飞,秦越的手并不慢。虽然天残不是那女人,但却给了他更多的可能。
“我去杀了他!”云朵想了想。
“没有那个必要。再说了你未必是他的对手。他虽然没有用刀,但想来他的刀比秦风更快。”
云朵不服气道,“没有试过,你怎么知道。”
“他左手全是厚厚的老茧,而右手却少了许多老茧。这意味着他不是使的右手刀,而是左手刀。”
“左撇子?”
云朵哑然道。这江湖上,据她所知,能够施展左手刀的人并不多。而但凡能够使用左手刀的人,一般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北国游牧民族中,不少人善用圆月弯刀,但大多数是右手,因为右手的力气大。
从阿史的口音中,她分明感到他是北国人。北国左手刀,除了鼎鼎大名的左贤王,她实在是想不出还有比他更厉害的人物。
但他绝不是左贤王。因为左贤王作为狼牙王庭的北院大王,一贯坐镇北方,又怎么会沦落到此。
“你打算怎么办?”
“一个字:等。”
“等?”
“等该来的和不该来的。”
云朵心凉了。
她没好气道,原来是该死的和不该死的都还没有来。
来的死了的,都是枉死的。那小白脸倒是死得不冤。
秦越见她念念叨叨,忍不住打击她道,你又怎么知道他死得不冤?
“难道他不该死?”云朵傲气地反驳道。
秦越手中的刻刀停了片刻,跟着又飞快地削掉一片木屑,不冷不淡道,这世上谁又是该死的呢。天地以万物为趋狗,是人都不过是案板上的鱼肉罢了。
冷不丁房门,被人一头撞开。
秦风急切切地冲了进来,神色有些慌乱道,师傅,天下会的人到了。
云朵感叹了一声,“收尸的总算是来了,还好能够收到一具完整的尸体。”
秦越神色一凝,停下手中的木刻道,只怕未必是来收尸的。
说罢,手中的刀却不见了。
秦风只感觉自己的头上一冷,待转过头去,惊愕地瞪大了眼睛。
在他的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黑衣人,手中拿着一把断剑。剑已然出鞘,但这人一手拿着剑,一手捂着喉咙,眼珠子瞪大如牛,喉咙上发出“咯咯”的声响,血顺着他的手指流了出来。
这时,云朵才发现,秦越手中的刀霍然扎在他的喉咙上。
那人痛苦地拔出喉咙上的刻刀,“原来是你,我不该来啊.......”
秦越叹息道,来都来了,哪有什么该来不该来的道理。
他这话,这人显然来不及听到。
哐当一声,那人硬生生擦着秦风的身子,重重地栽倒在房门口。
秦风的目光里很快渐起了精彩的异样,“好快!太快了!”
“师傅,这招你必须教我。”
秦越的眼睛里露出些许的得意,微微摇了摇头。
听着响动跟上来的阿史,麻利地那人的尸体拧起来,也跟着摇头道,师兄,这招你学不会。
秦风顿时有些郁闷。这二傻子,总在关键的时候打岔。他当即不服气道,我怎么就学不会了。你当我跟你一般的傻。
阿史翻了翻白眼,低声哼哼道,这招是用人堆出来的。
一手拧着那人的尸体,一手将那刻刀上的血在衣裳上擦干净了,方才恭敬地递给秦越。
秦越接过刻刀,犹豫了片刻,跟着又叹息道,你是不是还差我一把刀?
阿史闻声顿时僵直了身体,手中的尸体哐当一声又掉在了地上。跟着连忙又一把抓了起来,垂下头颅,有些慌乱道,嗯,是还差你一把刀。
“记得早点还我。”
“好。”
云朵见阿史有些惶恐地拖着尸体走下了楼去,有些摸不着头脑道,他怎么会差你的刀?你还有什么刀?你不就一把刻刀嘛。
秦越没有吱声,埋着头,神情专注地又刻起那木刻来。
云朵顿时觉得无趣。这人说话,总是这般神神叨叨的。她也没敢多问,连忙朝着秦风食使了使眼色,秦风脑袋倒也灵光,连忙找来抹布,将地上的血擦得干干净净。
下得楼来,云朵这才发现原本已经安静了许久的云间客栈,又热闹了起来。
天下会的舵主死了。天下会来了几个人,带头的是穿着一身红装的年轻女子,正招呼着新来店小二,忙着将舵主云汉的尸体妆奁,让人用马车拉出客栈,送往总舵。
而她却和那店小二留了下来。
这女人与秦风见过的女人相比,远没有云朵高,身材也娇小许多,总体上不够漂亮,但却人百看不厌。
特别是那嘴角上的一点红痣,镶嵌在那白皙的脸颊上,与几点风尘留落下来的雀斑相比,格外地挑动人心。
秦风这个傻小子看得有些痴。
如果说天残是惊鸿一瞥的仙女,云朵是只可远观的邻家大姐,那么这女人在眉宇之间流露出来的惊艳,似乎与人有着三生三世不解的情缘。
“你的腿还疼吗?”那女人并没有因为秦风无礼的冒犯而心生厌恶,反而一脸凝重地打量着他那条在大漠中自己扎了几刀的大腿。
他的腿经过粗略地包扎之后,还浸透着血渍。
她的目光柔和,却让秦风从未有过地感到害羞。
“疼啊,生疼。我自己给自己扎了几刀,疼死了。”秦风呲着牙咧着嘴,这一刻那伤口上的痛感,从未有过地强烈。
那女人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痛楚,眉头之间微微皱起,怜惜道,哪有自己给自己扎刀的,你可真傻。你到我柜台里来,我给你上点金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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