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罗宝的第一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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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为内监的净军忠心耿耿就有多好了。忠心耿耿和坏,没有关系的。太监嘛,你能指望这些人中有多少心思正常的?该变态时还是会变态。他们在外面,仰仗自己宫内监可以直接上达天听的机会,一个个是飞扬跋扈,放别人碗里放米田共让人去吃,还让人说谢谢,这么缺德的事那是一点儿都不带少的。
所以,屠杀这些人,锦天他们丝毫也不手软。
二人仰仗刘一夫提供的支持,强招猛式是接二连三的发出,根本不知道要省力气。刀气上下左右的肆意纵横,净军,甚至一些被波及到的宫女们血流横飞,甚至肢体也不时的掉地上。经常有受不了的坐在地上惨叫,有人拼命逃跑。
场面宛如地狱一下子显现于人间。
看到武装起来的净军甲士。
咦?
别说。
盔甲不错,整个一铁皮罐子人。
这防御力一定很强吧。
锦天狰笑起来。
男人。
真正狠起来,那是连魔鬼也要逊之三分的。
锦天脚踏于地,一下子把地面给踩得破碎一块儿,他施展出了斩钢诀。在这一刻,在他的刀下,一切的钢盔铁甲都变得和纸片子一样,在新月宝刀下变得破破烂烂的。
至于里面的人,就更不要说了。
不止如此。
还有刘一夫。
他顾及业力,自然是不敢自己动手施展术法杀人,但却可以一直给身边人加状态。
不止锦天和张小乙,连张小乙带出来的人也给加了状态。这些人原本只能算普通的精兵,现在直接成了兵王,不仅身体素质增加了,更是在招法技术上都得到了强化。
他们现在,隐隐然已经有二流左右的实力了。少数的几个人更是有了一流高手的实力。
所谓有如神助,便是此意了。
这样一来,承露殿中还真是一片的血腥狼藉。
大约一刻钟时间。
足有五百多的净军勇敢死去。
这些人,他们不是不努力,也不是不拼命,更不是不懂战术方法,不会战斗技巧。
但他们依然被一刀刀的斩去了生命。
纵是再怎么的忠心耿耿,这净军也是人啊,眼瞅着谁上谁死,不管怎么样,一刀就死。这些净军也退缩了起来。他们一面保护宫中的贵人,一面选择到罗王的身边去守着。
不错,明明已经丧胆了,胆寒了,但仍然在坚持做自己的工作,坚守自己的职责。
这就叫职业道德。
罗王此时早已经算废掉了,过往英明之色一扫而空。他现在一副酒色掏空了的身子,也不装了,就整个人懒鱼儿一样躺在床榻之上,身前身后贴着两个美女,缩在一张锦被子里面。
那两个美女,像鱼一样贴着身子扭来扭去的。
让罗王时刻有着无上享受。
“怕什么,让他们来,杀了朕,朕看谁有这个胆子!”
不过。
罗王虽然像一条老狗似的在叫嚣。
但是刘一夫他们连半点动他的兴趣也没有。
这一行人,最多也就是瞥一眼而已。
像看一条狗。
就那么越过了罗王寝宫。
这是当然的,他们无意于杀一个已经废掉了的罗王。
就像周健武过往也有很多机会杀了罗王一样,也始终没有下手去杀。
因为这偌大天下,即便是罗王,也只不过是一张比较重要的棋子而已。
有些棋子,不是把它即早的提掉,反而让它一直留在桌子上才有用,或是更有用。
但不管怎么样,怎么大的棋子,也终究只是棋子而已。
刘一夫他们此来,是掀桌子,是直取棋手的。
他们没心思去搞一枚棋子。
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了承露殿后门宫。
这是朝天道。
往里走。
是慈爱门。
门后就是芳兰宫。
但就搁这里,从天上跳下来了一个人。
这人是真——从天上跳下来的。
他轻功不是太好。
是凭借蛮力跳起来的。
所以他落地也就比较的重。
双足落地,立马就砸个大坑。
周边的地皮,地砖,都翻过来了。
坚硬的地面成这样了,可知这人的实力有多强。
这个男人,他从半蹲模样站了起来。
就是如此,他的双手仍然是一直抱着个人。
对于他这么一个胖子来说,不容易。
先说这胖子。
一头的长发,一把的大胡子,脸是长年未洗的模样,灰迹堆出了沟壑。
身上的衣服是破破烂烂。
几片的布条子在他身上随意的飘摆,不定什么时候就掉下来烂掉。
在他身上,至少穿了一件内甲,上面有着错丝的花纹,一看就价值非凡。
脚上更是一双金属的劲靴。
他肚子挺大,是个地道典型的将军肚。
重要的是他的怀里抱着的那个人。
罗裳。
刘一夫笑了。
他说:“麻烦来了。”
对此,锦天和张小乙皆是心知肚明。
他们三个,哪个不知道哪个呢?全都是不要说话,一个眼色就能到位的默契。
刘一夫一向收尸如狂,除非不能收,他一定会收,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尸,那是有杀错没放过,情有独钟的很。正所谓男尸怨憎恨,女尸阴毒狠,这女尸啊,阴气最重,相较之于男尸,最终成型弱是弱了点,但速度快啊。
要的就是一个性价比。
祭炼一个女尸,即便是普通人,百年就可以栩栩如生了。但放男尸身上,三百年起步,五百年乃成,一千年才可堪之大用。
这性价比摆在这里,怎么选一目了然。
所以刘一夫收尸归收尸,最喜欢的就是女尸了。这女尸,还能提取尸油呢。
不是说男尸不行。
但大体来说,尸油的品质比女尸的油要差一个层级。
总的来说。
罗裳这个女人,她死了,她的尸体是刘一夫最喜欢的类型。
理论上刘一夫没有理由不收,哪怕他快死了,也可以收下来当下一世的积累。为他的下一世,或转世归来再用的。
但当时刘一夫没有收取这具尸身。
任由此女横尸在地,碰也不碰。
他们就明白,刘一夫一定是在暗中做了什么了。
现在一见,果不其然。
这里面果然还有更深层的算计。
锦天和张小乙都——没有二话的拔刀。
方才拭尽血珠子的刀子就重新拎回到了手上。
二人方摆好了架势。
就听这个男人,闷雷一样的说话声音。
“是你们,杀了我女儿?”
话音未落,他就已经动手了。
这个男人,果然足够狠,一经发现目标,问一句后看一下微表情,确定大概就立刻出手。
没有犹豫。
更不没有废话。
什么因为所以为什么之类的废话。
一个字也没有。
首先便是一拳。
这一拳,打谁?
锦天。
因为,这个男人认出来了,自己女儿脖子上的刀痕正是这把大刀留下来的。
他在军中混迹过的,当然看得出来,什么伤是什么兵器造成的,特别是军制类的武器。
锦天的刀就是类似斩刀大刀的兵器。
这样的刀,用得十分少见,
所以,很好辨认。
虽然,男人也已经看了出来,并不是锦天主动砍的,从伤口力道判断,这是自己女儿主动求死,送脖子上门的。
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这个男人看得分明。
锦天武功明明很高,可以说压制了他的女儿,是少有的一个高手。但他却把刀架在女儿脖子上,这是羞辱。或许这是女儿自尽的一个原因。
还一点就是这个人明明可以让开刀的。以他的武功能够做到,他可见让罗裳活下来的,但他始终没动,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求死。
所以,人不是他杀的,但其心更为的可诛。
这世上,每个人有每个人他自己个儿的理,甚至他只认自己的理儿,别的你就是说出了天大的花儿来,他也不认。
比如此时。
这个男人就认定了锦天是凶手。
而且是其心可诛的凶手。
是比直接把人杀了还坏的那种。
对于这种人,那还说什么?
一字记之曰——杀。
男人没有放下女儿罗裳,他对自己自视甚高,相信自己即使抱着女儿收拾起锦天来也是秋风扫落叶,简单容易,他一步就到了锦天面前,一拳而去。
由于实在是太快了。
所以根本无法闪避。
一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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