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七章 我就是那只兔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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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义扣篮的这一幕,烙在了全校师生的脑海中,也留在了一些同学的手机存储卡里。而最具价值的,却是出现在了第二天的《都市生活报》的版面上。

报纸上的照片中,是钟义拿着球飞行的一个定格画面,由于李晓萱是坐在场下拍摄的,所以画面中显得钟义飞得更高。

这份独家报道,更加深刻地对东泉市民描述了钟义同学的综合素质:他不仅功夫惊人,而且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还打得一手好篮球……

然而,都市生活报的记者李晓萱并不知道,被她描写的如同祖国的未来一样优秀的钟义同学,却在报纸发行后被抓进了东关派出所。

事情的起因,是第二天大课间的一场高二丶1班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

这场打架斗殴发生之后,被某位学习成绩不错的同学命名为“双超之战”,从而载入了秦城二中的校内斗殴史。

所谓双超之战,顾名思义,就可以知道斗殴的双方是张超和李亿超。

斗殴地点则是在建的教师家属楼建筑工地。

同学们大多未能看到这场斗殴的过程,就是围观在现场的几名同学,也没能看清楚,张超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把李亿超的一条胳膊给砍了下来。

而闻讯赶到现场的钟义,却能够看懂,李亿超的胳膊是被张超用风刃术砍掉的。而在当时,已经有人打过的电话了。

在这种局面下,钟义第一反应就是把李亿超的胳膊接回在他的肩头,并用佳娃治疗程序为其治疗,而对于这种残肢接续类的外伤,佳娃程序虽然治疗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却不可能让伤者立即痊愈。

因此,在都赶到现场时,钟义虽然完成了治疗,但是李亿超还是被救护车拉去了医院。

110自然要寻找凶手,但是张超却早已经踪影皆无了,钟义考虑到法网恢恢,张超是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跑了张超跑不了张俊,于是就替张超当了凶手。

在钟义被警察带上手铐时,很有几位同学想要对警察说明实情,却被钟义用传音入密警告了,所以警察就把钟义带回了东关派出所。

秦城二中是属于东关派出所辖区的,只要是在二中附近拨打110,出警的必然是东关派出所。

在东关派出所里,出乎钟义意料的是,警察们并没有难为他,竟然没有任何的打骂行为,只是也没把他的手铐打开,就让他坐在审讯室外面走廊上的一排联椅上。然后就无人问津了。

这让钟义很是感到奇怪,难道说东关派出所的警风已经好到了如此地步么?这可比彦东手下的陆家楼派出所强得太多了!

当初在陆家楼派出所,那几个合同制民警连散打手套都戴好了想要揍他,只不过是被他反揍了而已,更有甚者,是那个大肚子片警李刚还对他开了枪。

钟义当然不会知道,这东关派出所没有为难他,并不是警风好,也不是这里的警察对他钟义有什么好感,事实上,这里的副所长张勇,对钟义是恨之入骨。

张勇是谁?钟义不知道,但是二中的赵校长就很门清了,张勇就是张新宇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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