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无字墓碑(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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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程,咱们这最贵的一个墓地卖出去了你知道不?”

穿着荧光背心的保洁大爷跟一个看着白白净净的小伙子并排蹲在路边的台阶上抽烟,两人背后是一排排的墓地。这片墓地依山而建,有些人活着的时候讲究上风上水,死了也必然不能低人一等,最高处有尊镶金大佛,俯瞰整个墓园。

程殊是这里负责巡山的员工,长得细皮嫩肉又秀气,站在墓地一群五大三粗的管理人员里,特别醒目。

人人都问他怎么来干这活儿,他说是因为老父亲治病欠了亲朋好友几十万,他又没学历没技能,只能来干一般人不爱干的活儿,薪水也基本抵得上一个都市白领。最主要的是,这里提供宿舍,又省掉一笔租房子吃饭的钱。

程殊手伸进裤子里挠了挠后腰,问道:“哪块最贵,多少钱?”

刘大爷拿身边的扫帚往身后山上指了指,道:“就佛像脚底下正中间那个,用石栏杆围起来了。”

盛夏时节,大太阳晒得人直犯困,程殊眯起眼睛回头向上看,有一块白色的墓碑被照得反光,特别晃眼,他“哦”了一声,接着低头抽烟。

刘大爷故作神秘地问他:“你猜多少钱?”

程殊摇摇头,刘大爷用手指在他眼前比了个“八”,他睁大眼睛感叹道:“八十万?!”

“八百万!”刘大爷嗤之以鼻道:“还以为你们年轻人识货。”

程殊猛吸几口烟,恨恨地说道:“八百万比我住的宿舍楼还贵。”

“别说比你住的地方了,比你都贵!你说是不是,你值八百万吗?”大爷口无遮拦,时不时就进行灵魂拷问。

“不值。”程殊摇摇头。

大爷远远看见一个主管模样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用胳膊拱了拱他,说道:“李主任来了,赶紧把烟掐了。”

两人速速灭了烟,程殊把烟蒂藏兜里了,李主任满面油光,迈着八字步走过来,程殊皱了皱眉头,闻见了一股浓郁的酒味儿。

“小程啊,晚上多给你排一个班,这不是马上农历七月十五中元节了吗,好多人来这给先人烧纸,咱们得提前规整规整,别让人家属提意见。”

程殊站了起来,抖了抖工装裤上的土,说道:“行,您排吧。”

李主任见他答应得痛快,也挺舒心,拍了一把他的屁股,笑着说道:“晚上一人巡山怕不怕?”

“都是鬼怕我。”程殊无视了这个带有骚扰意味的动作。

他们这离燕城市区将近六十公里,地理位置非常偏远,只因有尊镶金佛像而闻名,听说是某代皇帝亲临拜过。

十年前这里兴建了燕城最高档的公墓,说是有佛祖庇护,以让逝者安息。

这里是封闭式管理,从保安、保洁到工作人员,全是男性。程殊唇红齿白,长得特别可爱,就变成了众人调侃的对象。墓地没有女员工,克服困难把他当成女员工,也不是不行。

程殊习惯了,他一大老爷们儿虽然看着柔弱了点儿,但内心是个有了孩子必须随父姓的直男癌,怕什么骚扰啊,他放个屁就不信那帮人不跑。

晚上,程殊穿好夜巡荧光背心,拿着手电筒,准备从宿舍出发。

一个宿舍住两个人,睡程殊对床的陆成峰叫住了他,说道:

“小殊,晚上我跟你一起去。”

别人都管他叫小程,只有陆成峰管他叫小殊。

“不用了,峰哥,你先睡吧,明天还得上早班。”陆成峰很照顾他,可他有些抵触跟这人一起,总觉得有种无形的压迫感。

陆成峰很高壮,小麦色皮肤,头发又短又硬向上立着,长的细长眼,剑眉,轮廓棱角分明,看着凶巴巴的。

虽然没干过伤害别人的事,但程殊总觉得这人粗壮的手臂能把他脖子拧断。

他拉开门把手,正要往出走,小臂被攥住了,陆成峰贴在了他身后,本来屋里就没空调,都靠开着窗户和门的穿堂风,一个强壮的男人靠过来,热度一下攀升,他额头冒出了一层薄汗。

“峰哥?”他笑眯眯地回头,平视前方就只能看到短袖T恤下硬实的胸肌。

陆成峰往他手里塞了一个瓶子,低沉地说道:“喷点。”

他低头一看,是一瓶便携驱蚊液,而且好像是宝宝用的,上面还画着一只傻兮兮的小蜜蜂。

“哦,行。”他打开盖子在身上喷了好几下,陆成峰不放心,又接过去在他背面喷,而且疯狂对着他屁股喷,凉飕飕的,大概消耗了半瓶的量。

直到屋里布满了檀木香味,陆成峰才罢休,把小瓶塞回他兜里,说道:

“带着。”

程殊一个人打着手电上了山,郊区的夜晚有一丝凉意,比闷在宿舍舒服很多。

墓园分松、竹、梅三个大区,梅林院地势最高,挨在大佛脚下。程殊打算从上往下巡,其实主要就是防范火灾,谁也不会闲得大晚上来荒郊野岭溜达。

这是现代墓地,都有礼宾人员看着下葬,不允许把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一同放入,就是杜绝有人来撬墓穴。

夜晚很安静,也是奇怪了,连蛐蛐叫鸟叫都很少,可以说跟土地性质很搭了。

小径上太阳能路灯稀疏,也不太亮,主要照明还是靠手里的电筒,他一路顺着台阶往上爬,看着不太远的地方,可能也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到了上面也有些喘。

程殊用胳膊蹭掉了额角的薄汗,四处照了照,没有异常,只是有盏路灯忽明忽暗的,他在巡逻报告上写下了编号,明天让维修部来看看。

下去前,他想起白天刘大爷说的那个八百万墓地,决定顺道去见识见识,以前真没特意关注过。

他往靠南的一侧小径走去,两旁种着松树和梅树,很密集,不少松枝掉在了墓碑上,他心道明天得叫保洁上来扫扫。走到转角处,向斜上方拐过去,就看见一个用白色大理石围栏围起来的墓。

这个墓占地就比一般的要大上五、六倍,墓碑也更宽更高,大理石柱上刻着一些他看不懂的纹理,总之就是很华丽,不愧是墓地里的豪宅。

只是石碑上罩着一层半透明的塑料布,他走过去用手掸了掸浮土,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没看到字。

他又往前凑了凑,想看清是不是真的还没刻字,脚下就踩到个什么东西,发出了一点响动。他用手电一照,才看见他碰倒了香炉,而且香炉居然还冒着烟。

程殊一怔,赶紧又朝四面八方照了照,确实没看到人。墓园夏季关闭时间是晚上七点,清场是八点,手机时间显示八点半,可能祭拜的人临走前烧了一炷香。

问题是,墓碑上连名字都没有,肯定也没下葬,烧什么香,他用脚给灭了,要是引起火灾就糟糕了。

程殊蹲下身,把香灰胡撸到香炉里,又把香炉摆正,余光就看见旁边有个扁平的纸盒子。手电筒的光亮能照清方圆一米以内,但无奈程殊眼神儿不是太好,凑很近才能看明白。

左照右照,发现是一个巨大的比萨,还是城里特别有名的店家,也是他极为喜爱的一家。他打开盖子,目测是纯肉芝士的,得有18寸。

18寸是多大呢,一般小轿车轮毂都是18寸,可以说很巨型了。他摸了摸,夏天不容易散热,披萨还温着。

有钱人的行为真是很难理解,不光给空白墓地点了香,还放了贡品,贡品比他一日三餐都高级。

他自从来了这个破地方,已经一年多没回过城里了,也就等于吃了一年多大锅饭,一进食堂凭借气味儿就能知道菜色。

程殊闻着香味儿,吞了下口水,还真有点儿饿了,吃晚饭的时候,他见陆成峰盘里的菜早就吃完了,光啃着一个馒头,就夹了自己的两块牛肉给人家。现在这张披萨在他眼里堪比山珍海味,胃都不由自主咕噜咕噜地叫了起来。

他想着反正也不是供给先人的,吃就吃了,便把电筒亮光朝上立在旁边,手在后腰蹭了蹭,拿起一沿从中间对折,张大了嘴一咬。

肉和芝士的味道,从舌尖传到感官神经,爽得他要起鸡皮疙瘩。

“谁在那!”一个低沉的声音从豪华阴宅入口处传来,程殊鼓着腮帮子,不敢咀嚼了,他的手电筒自下而上照着他僵住的脸,气氛异常诡异。

“草!”又是同一个声音,紧接着程殊就感到左臂一疼,被外力窝到了身后,随即整个人向扁平纸盒扑去。

“别!我的披萨!”程殊叫了起来。

“谁的?!”那人力大无穷,用擒拿技巧按着他在大饼上摩擦,手电都飞了出去,还问道:“是谁?偷东西的?”

“我巡逻的!”程殊嘴里鼓鼓囊囊,说话也不是太利落,拿回手电道:“你谁啊?墓园早就清场了,你在这干嘛呢!”

那人没撒手,还按在他后脖颈,说道:“我是这块墓地的主人。”

程殊一激灵,主人?!顿时语塞道:“啊……失敬了。我只是个无关的巡山人,您不用显灵,托梦给家属就行,是不是那帮孙子没给您刻名字?”

“……”身后那男人咬着牙缝儿挤出一句:“我不是葬这的,我是买这块墓地的人。”

嗐!原来是脑子有包的霸道总裁。

对方松了钳制的力道,程殊灰头土脸地爬起来,一身都是碎松枝,白嫩的脸颊上蹭着披萨的酱和油,刚才手里拿的那沿早就飞了出去。

他拿手电照着对方,这是一张非常英俊有型的脸,深邃的眼眸,高耸的鼻梁,薄唇紧闭,就是气质高傲,利用身高优势垂眸用鼻孔看人。

程殊很讨厌压迫感,陆成峰给他这种感觉,面前的人虽然斯文许多,却也同样有压力。

由于刚被按趴制服,他模样比较狼狈,可气势不能输,道:

“你大晚上在这有什么事?身份证出示一下,我核验身份,或者墓地产权证也行。”

男子西装革履,态度不屑,从鼻子里哼出句话:“产权证还没办好。”

程殊心说,你说你是墓主你就是墓主啊,还胆敢袭击我,命令道:

“跟我去一趟保安办公室。”

男子从兜里掏出一个钱夹,抽出身份证举在他眼前,也没说话,意思让他自己看。

程殊眯起眼睛都快贴在上面了,看见上面印着一个名字——周彻。

他又往下读了几行,本市人,比自己还小两岁,照片倒是挺帅。为了比对样貌,他踮起脚尖凑到人家鼻尖底下看,惹得周彻不耐烦地按着他的脸推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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