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这个案子她不告了(2/2)
“家中还有两个孩子照顾,回去了。”
“撒谎,我昨天去过落英村,她根本就没在家。”姜文海气得胡子上下抖。
“她在不在家,我不清楚。总之不在这。”
“你说,你跟她什么关系?”姜玉春厉声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那你跟她又是什么关系?”姜玉宁反问。
“你别顾左右而言他,现在是我们在问你。”
姜文海道:“我是姜玉宁的父亲,听说他家中出了事,特意过来找她。”
“什么?”姜玉宁有一点点意外。
“你是她请的讼师?现在不告了,你不用再去县衙。”姜文海重复了一遍。
“请问这是她的意思,还是你的意思?”姜玉宁气不打一处来,索性连敬语也免了。
“我是她父亲,我的意思就代表她的意思。”姜文海笃定的道。
“抱歉,我是自愿帮助薛武略二人,与别人无关。”
“年轻人你怎么如此冥顽不灵,杀人重罪哪有改判的,老夫劝你不要趟这趟浑水。”姜文海面色凝重的劝道。
“听闻您是饱读诗书之人,不知道您是否听过这句话:当是非邪正之变,不可少迁就,少迁就则失从违之正。”
姜文海蹙着眉满脸不悦,他可不喜欢被年轻人说教,要说引经据典,他都是信手拈来,但这句话确实没听过。
姜玉宁轻笑一声解释道:“当面临公理与私欲是非邪正交错,有抵触冲撞的时候,千万不可以稍微迁就世俗人错误不正确的观念;如果稍微有所迁就,取舍进退就会失去公允正直,而丧失了自己的道德。
这主要告诫人们要坚持原则,恪守道义公理,万不可以因为个人私欲或者利害关系而改变心志,做出不该做的事情。”
这是变着法的说姜文海是个俗人?
“话说的很好,不过也是你自己凭空杜撰,老夫可从未听过。”姜文海非常自信的说。
没听过算对了,这句话出自明朝洪应明的《菜根谭》。
明朝和宋朝相差几百年呢!
再说这个大宋朝和她在历史上学的那个宋朝又不太一样,谁知道还会不会有以后的明朝了?
“你没听过,不证明这句话说得不对,我接了这个案子,就会坚持到底。”
“叔叔,我看玉宁和他关系匪浅,”姜玉春又在一边搬弄是非。
姜玉宁冷冷的斜了她一眼很不客气的怼了回去,“我和薛娘子没有关系,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如果听的没错,你是她的堂姐,作为一个姐姐不维护妹妹声誉,反倒要设法诋毁,你的居心何在?”
“我哪有诋毁她,我说的是事实。”姜玉春争辩道。
“你的事实依据在哪?信口雌黄,凭空捏造,你信不信我替薛娘子告你一个诽谤之罪?”
姜玉春被姜玉宁的气势震慑住了,两只杏眼不安分的看着姜文海去求助,姜文海当然了解姜玉春的心思,她想嫁给祁清名当平妻,姜文海还想把这个好事留给姜玉宁呢!
“咳咳,玉春,你少说两句,咱们主要是来让玉宁撤案的。”
“是,叔叔,可是这也看不到她的人,叔叔没想过,要是清名哥哥知道这个讼师就住在玉宁妹妹的房间里,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