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2)

其三、五百万是嫁妆,给两口子。

但是......

得李芸汐来支配。

答应就扯结婚证,不答应那就算了。

他李家也不算食言。

那么......

对于这么苛刻的条件,林平会答应吗?

答应!

当然全盘答应。

处的角度不同,考虑的事情,自然也不同。

第一条,入赘李家。

人家什么条件?

林平家什么条件?

他不当上门女婿怎么可能?

第二条、治好李芸汐。

不用他们说,自己的老婆,林平也得拼死去救的。

第三条,五百万是李芸汐的嫁妆。

林平没那么脸皮厚,人家父母给小两口的钱,他厚着脸皮去要。

协议正式生效。

林平就一个条件!

一个特别奇葩的条件。

一家人怪异的问他,要开什么条件?

“婚礼当天!我希望请开连锁超市的张家,全家来参加婚礼。”

一家人是莫名其妙,这算什么条件啊?

李有福是房东,张家是他的房客,本来就算是有关系的合作伙伴。

请他也是很正常的嘛!

所以,他们家没反对,直接一口答应了。

就这样......

一个巨大的软饭碗,成功被吊丝林平给捧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