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算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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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摆的菜色很简单,一盘麻油炒鸡蛋、一碟淋着蒜酱的猪头肉、一条焖熟的鲤鱼,一壶浊酒,两碗白饭。
杨渊将碗筷摆好,将酒倒进酒杯里面,轻轻放到坐在对面薛旺面前。
“这一次,多亏了薛大。”杨渊脸上笑着。
“公子……”
薛旺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酒杯,一时有些恍惚,杨家的公子给自己摆酒,这是做梦都没想过的事情。
这一趟真没有白跑。
“腿可好些了?”杨渊稍稍抿了一口酒:“这边也没有什么别的,咱们凑合凑合。”
“好多了。”薛旺跟着举起酒杯饮了一口浊酒:“公子太客气啦,您就是请我老薛吃树根,那也是香的。”
“说起来,”杨渊将酒杯放到一边夹起一筷子鸡蛋放到薛旺碗里:“薛大是什么时候投到我家门下的?”
“哦,那是天启五年的事了。”薛旺笑了笑:“小人平日里在乡里是个刺头,得罪了乡里的小吏,他借机要发遣小的,小人没得办法,便投充到了老爷名下。”
“我倒是有点兴趣,麻烦薛大给我讲讲。”杨渊拿起酒壶给薛旺又是倒上一杯,搞得薛旺赶紧拖着伤腿站起身来伸出双手拦下,然后自己将酒壶拿过去,给自己续上一杯。
“那年要交夏税,小人左右问过周围的邻居,给小人一亩地订得田税是八分银子,旁人都六分银子,小人当时心里不服。”
杨渊点了点头:“那你可问过原因?”
“那户房的小吏说小人的田是上田,所以要按一亩八分银子收,但且不说小人的地是不是上田,别家的上田也就是七分银子一亩地。小人便跟他吵了起来,他恼了说要发遣小人,叫我等着。”
杨渊听到这没有多说什么,借着收税上下其手,正是那些小吏鱼肉百姓的常规手段。
夹起一筷子猪头肉沾了沾蒜酱,杨渊接着问道:“于是你便将土地投给了我家?”
“没有,”薛旺脸色复杂:“小人只好忍了,祖上一共积下十二亩八分田,我卖了家里的一头骡子,凑足了银子,完纳了那年的夏税。”
十二亩八分田,这老薛原本到还是个富户。
“那后来呢?”
“后来没几天,县上发来了文书,点小人去充衙役。”薛旺又饮了一口酒,脸上流露出愁苦之色:“家里面全指着小人,又怎能去做那等贱役。”
杨渊很理解薛旺这种苦恼。
县衙里面分三种人。第一种是官,比如县令老爷,比如主簿、典吏,虽然出身品级以及未来的前途不一样,但他们到底都是官,是老爷。
第二类就是六房里的书吏,他们虽然没有老爷那样的权威,却是老爷们的臂膀,干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他们。
第三类则是役。前面两类加在一起算是官吏,或多或少都有权在手,役就是纯粹的临时工了。由平民组成,给县令老爷抬轿、看仓库、把守城门、老爷们上堂的时候负责喊个威武,老爷们出巡的时候拿个锣敲敲打打。
正经百姓都有自己的营生,谁愿意去干这个?更何况当衙役也没有什么收入。因为这是“役”,是应尽的义务。
“小人东拼西凑些银两,准备找个人代役,谁知道县衙里面却有书吏巡查,别人都能代役,点名了小人不能代役。”
按照常规的规矩,谁被点中要去当“衙役”,要么是自己认倒霉,去衙门里面干活。要么就出一笔钱,找几个泼皮无赖代替自己定岗。
杨渊明白,像薛旺这样家里还有些田地的殷实之家,万万是不愿意去当这等衙役的。更何况薛旺走了,家里那十几亩地可怎么办?
“得罪了一个小吏,就能破家啊。”杨渊看着杯中之酒,只感觉万分沉重。
这薛旺明显便是得罪了当初来收夏税的小吏,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事。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破家灭门又何须这等大官?一个小吏足以。
“小人一时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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