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金莎莎的背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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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夜眼神坚定的说道:“不会。”
林初雪不死心的问道:“那如何我的脸被刀割过,或者我缺胳膊少腿,你还会娶我吗!”
“我会。”
林初雪猛的推开沈七夜,不开心的说道:“沈七夜,你变的油嘴滑舌了,我不理你了。”
说完,林初雪扭头就小跑开了,但是她背对着沈七夜的俏脸,却是幸福甜蜜到了极点。
晚饭时间,在林初雪的热情邀请下,罗亮这才答应赴约。
这一次团队,林氏集团倾巢而出,租用了一家大型民宿,旁边就有一家环境不错的农家乐。
罗亮一推开包厢,见到满桌子的菜,顿时食指大动。
“林总,下午你们也考察了大峡谷的团建场地,还满意吗?”罗亮是个粗人,一边吃菜一边问道。
林初雪与沈七夜对视了一眼,只要罗亮对这一桌菜满意,那么接下来的几天,他们的安排估计也轻松,毕竟金山大峡谷内,有好多家公司在团建,有时候项目安排不过来,肯定还要麻烦罗亮。
“满意,那接下来的几天就麻烦亮哥你了。”林初雪笑道。
罗亮哈哈大笑道:“满意就好,希望我们接下来合作愉快。”
话音刚落,罗亮拿起一瓶酒,非常豪爽的敬林初雪,他从进门到现在没有看过沈七夜一眼。
但是沈七夜看的出来,罗亮这人不错,而且豪爽,不像有点地导,拐弯抹角讨要红包,他非常突兀的端起酒杯,与罗亮对碰。
“亮哥,下午的事情,多谢。”说完,沈七夜喝了一瓶啤酒。
罗亮差点酒瓶没拿稳,摔在地上啊。
毕竟他只是一个导游,而人家夫妻是公司的老总,身份有别,而且下午时,罗亮还以过来人的身份,教训了沈七夜好几句,他非但不生气,反倒主动跟自己先干为敬?
就以罗亮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的经验来看,他顿时觉得沈七夜这人不简单。
“拿得起放得下,这个沈七夜有点意思。”
等到沈七夜喝完一瓶啤酒,罗亮紧跟而上也吹了一瓶,然后林初雪在两个大男人中间插科打诨,包厢内的气氛一下子就好了起来。
“沈总,我罗亮今年三十好几了,看在我年纪比你大的份上,我叫你一声沈老弟,你不介意吧?”罗亮抱拳说道。
沈七夜也抱拳回敬:“不介意。”
金莎莎都要卖罗亮一个面子,他人在金山市,却对千里之外的新市开发了如指掌,这人一看便很有故事,沈七夜自然不介意称呼上的高低。
“沈老弟,你当我是哥,那哥哥有些话就不得不说了。”罗亮面色凝重的说道:“你们接下来几天的团建,可能会不是很顺利。”
林初雪俏脸大变,赶忙问道:“亮哥,是不是因为金莎莎?”
罗亮点头。
林初雪气的脸色铁青,说道:“这女人怎么能这样,白天的事情我们都已经道歉了啊,而且我看金莎莎的老公也不怎么样,难道她能量这么大,还能影响我们的团建吗?”
沈七夜拍了拍林初雪的香肩,让她不要过多动怒,就是因为金莎莎的老公不怎么样,所以她能买的起十万一套的婚纱,说明很多了问题。
罗亮特意起身去外面看了看有没有人,然后把门关严实后,说道:“林总慎言!金莎莎曾是我们金山市首富的秘书。”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