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球队易主的过程(2/2)

之所以为什么布鲁斯这么注重乔丹的正面形象呢,这当然是有说法的了,乔丹既然要买黄蜂当老板的话那么首先他的形象就必须要正面,虽然泡妞和赌钱确实很多NBA老板都经常去,但是如果把事情搞大的话那肯定是有损联盟形象的,就拿乔治·辛恩这件事来说吧,如果他小心点不去触碰自己啦啦队的成员而选择私底下花钱去外面的话,那这事也闹不了这么大。

人嘛,有时候就会管不住自己,不论是欲望或者其他什么的都是一个道理。

而乔丹只要乱来的事情被人无限放大后那么他就肯定当不了球队的老板,现在联盟对于那些想买NBA球队的投资着查的还是比较严厉的,球队不是你想卖就能卖也不是并非想卖谁就卖谁的,资质审查很重要。

下面我就来分析一下球队易主的过程:

球队归老板所有,老板当然有权出售,但NBA所有队伍是一个整体,相互间有利益牵扯,一支球队易主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不是老板一个人能做主的。

NBA理事会,这个组织经常在有关NBA的重大决策中出现。NBA理事会是由球队老板们组成的,对于联盟的重要决策有决定权。根据规定,NBA任何球队的转让都必须获得理事会批准,具体方式是投票,除了出售球队的老板外,其余球队的老板,必须要有四分之三的人同意,球队才可摆上货架,也就是说至少要有20位老板投赞成票。

球队不是老板想卖就能卖,但有时候老板不想卖也得卖。就拿乔治·辛恩来说吧,他要是不被去年的“丑闻”传到街知巷闻的地步,是不可能被联盟要求出售黄蜂队的。虽然乔治·辛恩不想卖,但是一旦联盟的其余球队因为这则“丑闻”而影响了自己的利益的话,那乔治·辛恩也不得不被联盟所有人逼着出售球队,因为联盟的老板都是商人,商人逐利,因为你乔治·辛恩的那件事使得联盟整体收益下降的话,那联盟所有的老板可是不愿意看到的。

当球队出售提议获得联盟理事会批准,接下来就进入选择买家的阶段。NBA有专门的财务委员会对球队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对易主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估,一旦预估不利于球队的未来发展,即便球队老板认定的买家也只能出局。

当然了在这一点上90年代的NBA联盟要求的不是这么严格,可以说你只要是想要出售球队的话,那私底下你是可以亲自去接触买家的,只要最后买家的身份得到联盟审核通过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