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部门会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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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市局十三科办公室,我发现自己是最晚到的一个,尴尬的和众人打了个招呼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上。

我看到李如松,刚想怼他几句,没想到他先我一步哭丧着脸说到“那个老程哈,我怎么那么倒霉,昨天打包回去的东北菜全都馊了,这好多钱呢。”

我一阵无语,心想那是我的钱,你心痛个屁。

陈鑫颖看见李如松和我耍宝,直接哼了一声,嘟起小嘴对黄小松说“小松,你的大松有新欢了,把你抛弃了!”

黄小松抖着一脸肥肉对着陈鑫颖嘿嘿笑了笑“我只要有你就够了。”

“给老娘滚!”陈鑫颖一声怒吼。

我看到陈鑫颖今天并没有像往常一样一见到我就开撕,心想可能吴少东和他说过些什么吧。

见众人都到齐了,吴少东咳嗽一声,示意众人安静,现在要开会了。

众人陆陆续续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吴少东站起身,走到办公室一张白板跟前,拿起碳素笔,在白板上写了2个字“刘坤”。随后用笔敲了敲白板说到“经过各位这几天的努力,案件有了重大突破,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都不会陌生了。”

“可是吴老大,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能够指证他啊”黄小松率先提出疑问。

陈鑫颖寻思了会说“要不找个借口把他弄会局里,趁这个时间空隙去他家彻底搜查?”

“我认为不可,首先这么做不合法,就算最后在他家找到证据,送检察院的时候也可能因为证据获取方式的不合法被驳回。”齐书国淡淡说道。

“齐老师说的没错,这个案子目前除了13日那天王麻子发现的内脏,并没有发现其他的尸体,所以更要谨慎。”吴少东显然同意齐书国的看法。

“不是还有那些毛发样本吗?”陈鑫颖不甘心的说。

“毛发样本不能充分说明问题。”吴少东直接否定掉。

“好了,先别讨论这些了,少东你把案件线条先给大家梳理下。”齐书国提出建议。

“可以,各位我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你们看你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吴少东说完,拿起碳素笔开始在白板上书写起来。

一,死亡及失踪人员:

1,2005年姜家豪纵火案

姜家豪,刘传根,陈冬梅

2,2005年冯美凤自杀案(?)

3,2011年刘志永病故,留下巨额遗产

4,2012年2月张招弟意外身故

刘晶(?)

5,2012年3月刘晶失踪案件(?)

6,2015年3月13日,锦绣路人体内脏

吴少东在白板上,首先写下了案件中主要死亡及失踪人员,随后说道:

“目前这个案子,除2005年姜家豪纵火案中死亡的3人及2011年刘志永病故外,其余都存在一定疑问。”

“首先,冯美凤表面来看是迫于债务压力自杀,但是她自杀前经常失神的说着人死债消这句话。为什么会在自杀前反复说着这句话,是有人和她说过什么还是那段时间在她身上发生过什么,有待确认。”

“其次,张招弟的意外死亡,我联系了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得到的回复是被人撞到,送医院途中死亡,事后刘晶赔付了5万人民币。因这起意外案件中涉及到了刘晶,并且同一时期,刘晶以出国务工为理由从她大伯处借得5万元。出国务工这件事,经分局民警询问了刘晶的单位,并对她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调查,并没有人知道她要出国的事情,所以这也是个疑点。”

“关于刘晶的失踪,一直是本案的重点调查对象,小松查了她2012年3月后,所有身份证,银行卡失踪信息,发现是一片空白。”

“最后就是今年3月锦绣路发现的人体内脏,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不超过24小时,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尸体其他部分。关于以上几点各位有什么看法和不充?”

李如松第一个提出了问题“吴老大,那个王麻子不是说3年前他在手套厂看到了人体内脏吗?而且陈大美女也检测了手套厂的土样发现了血迹。”

“这件事不能确定当时他看到的一定是人体器官,小颖是说泥土样本中含有血液成分,但是年代久远加上环境原因,不能确定一定是人体血液,所以我没有列上。”吴少东解释道。

“那就是这条线锁没用了?”

“这条线索还是有用的,我接下去会说到这个事。”

吴少东见众人没有什么需要讨论,转身接着在白板写了起来。

二,主要涉案人员

1,王守仁,锦绣路人体器官发现人

2,胡桂花,下水道人体毛发举报人

3,姜丽娜(姜家豪大女儿),薛峰香水店指认人。

4,薛峰,香水店店主

5,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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