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2章 水深水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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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负责工程前期的拆迁任务。

由于云轨项目属于合资建设项目,且控股方在城建投。很自然的,云轨的建设工程当然肥水不能流了外人田。城建投单方面决定将工程交给了市桥梁公司的张志远。

这个决定让合资方梁氏兄弟很有意见。尽管梁氏兄弟公司与衡岳市桥梁公司并没有直接的接触,双方也不存在矛盾。但是,在当初承建洪桥时,市桥梁公司挤走外地身份的梁氏公司,还是让梁氏兄弟耿耿于怀。

而这一切,在程子华主持第一次会议时,就爆发出来了尖锐的矛盾。

梁氏兄弟公司本来就是做桥梁工程出身的,自己的项目,还要拱手交给别人来承建,这让梁氏公司很不乐意。本来梁氏公司是打着自己项目自己承建,这样至少能减少工程资金的投入。可是城建投却不顾梁氏兄弟的反对,坚决要求项目交由衡岳市桥梁公司负责承建。

张志远作为承建方,受邀第一次参加项目会议。

会上,梁氏公司方面首先提出承建单位的问题,要求项目部在选择建设单位的时候,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所谓规定,其实就是梁氏公司与城建投在签署合作协议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这样的语言表述。意思是合资企业的项目工程,投资方有优先承建的资格。

梁氏方面提出,云轨项目不能交由外面的公司承建,必须由梁氏公司承建。

城建投的负责人在会上笑嘻嘻说道:“梁总,不是我不考虑你们公司,我是考虑到如果将工程交给你们来做,可能会把时间拖延下去,这与市里要求的工程时间会有很大的冲突啊。”

梁氏老大道:“我相信,我们的建设质量和工期,不会比任何单位要差。”

张志远的市桥梁公司,本身就是衡岳市的国有企业。这个曾经荣获过衡岳市明星企业的单位,因为受到富嘉义案的影响,这两年一蹶不振,急需一个大项目工程来输血,来起死回生。

是桥梁公司没有业务可做,就只能坐吃山空。一旦单位发不出工资,职工便会闹事。市里就是考虑到这些因素后,才决定单方面将工程交由他们负责。

城建投是控股方,在会上有决定权。到这时候,梁氏兄弟才恍然醒悟过来,为什么当初衡岳市坚决要求控股的原因。

梁氏兄弟气不过,在会上当场表示,如果城建投擅自决定将工程叫给衡岳市桥梁公司,他们将作出撤股的决定。

矛盾激发,双方谁也不让着谁。

于是,便将矛盾推到了程子华面前,让他决断。

程子华上任第一件事就倍感棘手。他根本不敢做出任何决断。他担心梁氏公司真的撤股走人,那么云轨项目又将因为资金的缺乏而陷入困境。

如果他支持梁氏兄弟公司,那么又将被衡岳市视为吃里扒外,里面做不成好人。

程子华的头就大了,他走投无路,只好去问计书记胡进,希望得到胡书记的支持。

胡进在听完他的汇报后,只淡淡说了一句,“老程,这个事的处理,我还是建议你去找找许一山同志。他应该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