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穷逼林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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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在当初那个时代,这个数据的水分可是远远不如现在的大,那个时代的数据还算是公正的。

林洛的《以父之名》是当之无愧的霸主,虽然知名度不如《千里之外》、《双截棍》之类的歌曲,但其音乐地位确实极高的。

听过的人无不赞叹一句神曲。

这个神曲可不是那些口水歌神曲,没有贬低的意思,但二者真的无法相提并论。

就是这样一个猛人,资产却不如一些一线艺人。这也是林洛广为人知的一个怪癖了。

仅有的八场演唱会,一场一比一场烧钱,门票钱全都用来回本了,压根赚不到钱。

没办法,明星能赚钱的项目林洛一概不掺和,他拿什么赚钱?

不过,这哥们也佛系。

钱不多,但也不少,够他花的了。

别的明星出门玛莎拉蒂,兰博基尼。林洛出门就宝马730,开三年了还没换。

别的明星一身衣服几万十几万。林洛死认阿迪达斯,一身也能上万,但仅限冬天。

别的明星天天出国参加这样那样的活动,林洛天天出国旅游。

除了出名,林洛的生活方式和普通人其实没什么区别。这也让他被人戏称为最接地气、最穷的明星。

而且,因为林洛经常出国旅游,又被人称为“赚钱只为游遍全世界”的男人。

这也导致了很多果然经常能在外国碰见林洛,在国内却碰不见。

因为在国内,林洛一般都是宅在公司或者家里写歌、混吃等死,基本上没啥事儿不出去。

这货不接任何代言、通告,也没什么事情需要出去。

每年能让林洛出去的,也就年末的各大歌曲类奖项颁布现场了。

这种奖,说实话,要不是不去会显得不尊重别人,林洛早就不去了。

奖项拿到手软说的就是林洛。

当年的《lemon》,拿下RB乐坛二十九冠,二十九冠王……

12年的《以父之名》拿了国内不知道多少奖。

14年更狠,《十一月的肖邦》和《loser》两张专辑横扫中日两大乐坛,两张专辑内的歌曲拿奖拿到林洛这个咸鱼想吐。

公司专门有一间一百多平的楼层,专门用来放置林洛的奖项。就这,都差点儿放不下。

后来没办法,总不能再开一层吧。索性不关美观与否,直接随便放,这才放下这些奖项。

对于功成名就的林洛而言,旅游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了。

将这份荷兰煎饼的最后一口吃完,林洛掏出纸巾擦了擦嘴巴,向着下一个目的地走去。

虽然是随便转悠,但在转悠的途中路过一些出名的地方,也就顺道去看一看了。

比如,莱兹广场。

莱兹广场坐落于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曾经是一个马车停车场,现今的广场具有现代化的交通和娱乐设施,周边为数不胜数的餐馆、俱乐部、咖啡馆、商店,成为阿姆斯特丹夜生活最繁忙的一大广场。

当夏季的夜晚来临,莱兹广场的最大特点就是一排排的大排档,人们尽情的享受啤酒和葡萄酒。当白雪飘飘的冬季降临,广场就转而变成一个户外滑雪场,人们在此展示着自己优美的身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