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积财引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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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飞马赶回了县衙,已是午夜十分。

孔县长手里捧本《聊斋》,心不在焉的翻看着。

见祥子带着一股清凉的秋风,闯了进来。便放下书,神色凝重地说:“后堡子马家,发生了纵火抢劫案,六人惨遭杀害,我让韩富组成调查组,明天一早出发。此案死亡人数众多,作案手段极其凶残,牵扯广情况复杂,你随韩富辛苦一趟,争取早日破案。”

后堡子街北,小水村的马常俊,是个四十多岁的本分农民,原籍山西汶水县人。于民国十八年(1929)来疆,在后堡子落脚后,和余家结了亲。生有一男二女,最大的男娃,出事时年仅八岁。因当天去了舅舅家未回,侥幸躲过了这场劫难。

当时,马家院内,还住有胡炳玉和康文华,两个年过花甲的老人。因与马家同乡且又交好,就像一家人样一起生活。

马常俊为人忠厚,朴实勤劳能干,且又能精打细算,会经营。先是租地种烟叶,继而不但置办了几亩耕地,还盖起了一院房子,开起了烤烟坊。

靠着倒腾烟叶,赚了钱发了财,又怕纸币毛慌,就换成金子和烟土储藏了起来。又有人放风说,胡炳玉老汉也从阿山带来不少金沙,存放在马家。一时间,风声四起,马常俊便成后堡子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民国37年(1948)十月二十二日。

天刚蒙蒙亮,便见马常俊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人们奔走相告,纷纷前来搭救,但院门反锁,无法进入。

这时,余兆风闻讯赶到,便指挥人搭梯越墙。众人鱼贯而入,只见院内躺着几条死狗,屋顶多半倒塌,门窗已经烧毁。

经过一个时辰的奋力抢救,烟火渐渐熄灭,但大家却被眼前奇怪悲惨的场景,给惊呆了。只见马常俊,蜷缩在炕角,手脚已被烧光,身子底下,压着两截粗麻绳。

两个娃,简直就成了个焦肉球。马常俊的老婆,盖着烧残的被子,头上顶匹白洋布。取开洋布,发现她的头颅,已经破碎,四溢的*,已被烧成了焦炭。*下,推着一堆肠子,一个黑褐的肉球,紧贴着母亲的身体。

两个老人,躺在炕沿下,已成焦炭。仔细查看,他们的双手被绑在一起,嘴里塞满了破布棉花。

在继续清理现场中,人们发现,住房的地砖被撬开五处,地上还有两坛未烧尽的烟土,几块银元和三枚金戒指。

于是,大家就此彻底明白了,这是有人劫财害命后,又放火焚毁现场,已达消声匿迹的目的。

祥子,随韩富勘察了现场,除愤恨凶手的惨无人道外,得出两个判断:一,作案人对马家的情况很了解;二,作案人不止一个。

忙过现场,余兆风张罗了两桌酒席,招待韩富一行人和乡里的几个头面人物。

祥子叫过余兆风,除叮嘱他好生安排马家的后事外,让他多留意众人的口风。有新发现,要及时向县里报告。

祥子心里挂念着县衙的事情,和大吃海喝的韩富招呼一声,便默默离开了马家。

现场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案子侦破全无头绪,祥子实在咽不下人家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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