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十四章 适逢其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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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争并非特意来绍兴的。
他确实是微报私访,但目的地并非是绍兴。
相较于治下十几府,绍兴、杭州二府是吴争的根据地,尤以绍兴府为最,政策的倾斜不言而喻,官民的拥护和合拍程度,自然也是非常高的。
对于民众是否接受农税彻底减免,私访对当然不能在绍兴、杭州二府进行,至少不该仅仅只是这二府进行调研。
吴争是路过。
人嘛,总是在以为已经操控了一切的时候,有一种如孩童般地窃喜,希望自己躲在暗处,去发现一些原本看不到的东西。
正好到了吃饭的时候。
正好边上有一家酒肆。
正好酒肆中特别热闹。
许多的正好,让吴争进了“老郑记”。
温一斤老酒,切二斤牛肉,上一碟茴香豆。
吴争与鲁进财等人就围着一个八仙桌,默默地进着餐。
可剧情的演变,绝对不是吴争能预料到的。
刚开始,吴争是高兴,之后是欣赏,而后微恼。
但吴争无意去干涉府县,一个士兵的阵亡,也入不了吴争的眼睛。
大将军府及各卫在评功论过之时,并无过错,赏功罚过的根本在于,功必赏、过必罚,如此,方可令行禁止、军令如山。
虽然吴争觉得,按黄家娃儿述说的情况,谭家儿子该论功行赏,至少应该抚恤,因为此次吴争已经责令大将军府对此战中阵亡的抚恤、赏赐破例拔高一级。
譬如,黄家娃儿此时受封的是三级县子,那么,其实黄家娃儿原来的受爵应该低上一级,为一级县男。
谭家儿子死在江都,除了表兄弟的黄家娃儿,再无可证明之人,功如何赏?赏到何种程度?
如果赏了不该赏的人,如何面对二十万北伐军将士?
所以,吴争一直做为一个旁观者听着、看着,哪怕场面确实感人,但律法是律法,不能因为一个人或者少数人去破例,这一点,与“慈不掌兵”是相同的。
可到了最后,吴争意识到有些不对了。
谭姓男子在听完外甥述说,知道自己儿子是殉国,而不是临阵溃逃死于意外时,首先想到的不是申诉而是息事宁人,这就有些怪异了。特别是他外甥还提醒他向大将军府申诉的情况下。
要知道,他外甥如今已经是三级县子,按律是可以越过府县,直接向大将军府申诉的,这是他的特权。
当然,吴争知道,如果找不出第二个证明人,这申诉很可能泥入大海,拖个三、五年不了了之。
但做为一个父亲,得知儿子为国战死,且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和抚恤,不该如此淡定。
事有反常必为妖,于是吴争出声阻止了,因为吴争想到了此事带来的另一个后果。
……。
“这位大叔,可否暂留一步?”
这一声,让吴争一桌四人,成了屋内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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