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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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作白日梦了,像他这么有本事的猎户,不会久居于青松屯这小地方,早晚会往更大的地方去发展的。就算咱们女儿没嫁出去,也是高攀不起这门亲事啊。”老翁捻了捻白须,凝望着远去的青年身影,预言着。
“我这双眼睛不会看错的,苟十郎非池中物,他日必有一番大作为。”浑然不知后头的老夫妻正大力恭维他的青年,踏着微醺的醉意,步履有些蹒跚地走在回家的路途上。
轻风徐吹,山歌慢哼,苟十郎混在傍晚的人潮中,心情好得不得了。大啖过数个月以来最有“家”的味道的一餐,那愉快全写在脸上。
话说,他有多久没见到家人了?一年、两年糟糕,居然算不清了。由此可见,自己真的太久没回家一趟了,怪不得会这么想念家乡味儿。
不知道爹、娘和排行在自己上头的九个兄姐们,可都安好?十郎的老家是在离青松屯约百来里的南方小农村中,光是要返家一趟,骑马也得耗上十天半个月,并不是那么容易能回乡省亲。
而报平安与近况的书信,也是半年、一年才捎上一封。但,出外打拼的人,哪个不是这样?反正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十郎相信家人们在老家过的日子,十之八九也没啥改变。苟家代代是连自家田地都买不起的穷佃农,村子里的人常说,苟氏夫妇能够拉拔大十个孩子,而没让半个孩子饿死,是奇迹中的奇迹。
不过这也是他们“早也做、晚也做,从日出忙到日落,无一刻休息”的辛劳所换来的。也许是从小看爹娘们挥汗如雨地辛苦耕种,却还是穷得快被鬼捉走的模样长大,让十郎对务农没什么兴趣。
既然无意帮忙家里种田、一辈子务农维生,自然没道理留在家中吃白饭。因此他十三岁就不顾爹娘的忧心,不听兄长们的劝阻,款了款包袱,便只身离家出外闯天下了。
他还记得自己的头一份工是在有钱人家里打打杂,虽然对方供吃供住,但不被当人看的感觉,让他不到一年就走人了。
之后又辗转做了好几份工,学了很多谋生技巧,他在驿站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儿、在镖行学会了点拳脚功夫,并在皮货商那儿学到了如何制皮等等。
谋生本领学得快、有张讨喜的长相,加上擅长与人相处的个性,十郎无论待在哪里都过得如鱼得水起码表面看来如此。
可是,往往在他得心应手、习得了窍门之后,他又会心生困惑自己离家为的是过这种生活吗?他苦苦追求的,是待在这个地方,把这儿当成家,然后像这样一成不变地过日子?一旦这种念头在心里头萌芽,每天他脑海中都会听到
我真的属于这里吗?不对、不对,我不想这样过一辈子。我也不想待在这个地方,我并不属于这个地方。
我不知道我属于哪里,但“那里”绝对不是这里!通常“求去”的念头一出现,它便一日日地在心中膨胀,过不了多久,他只好辞去那份活儿,前往下一个乡镇,并且期望着,这次他能找到一个令自己再也不想搬离开的村子、有份能让他甘愿做一辈子的差事,但他无可救药的流浪癖总是一再发作。
半年多前,又一次历经“卷铺盖走路”的挣扎后,这次十郎来到青松屯。起初他仅是打算路经此地,前往繁华、天下第一富庶的丁州。谁晓得,竟在巫豳山上遇到一头足有两人叠在一块儿那么高的凶猛黑熊,当下他以为自己小命休矣,但是经过了三天三夜的你追我逃生死斗,他不但侥幸没死,还阴错阳差地在雷公槌的一劈助力下,神奇地解决了那头凶恶的黑熊。
他还记得自己使出吃奶的力气,拖着笨重的熊下山时,那轰动整个青松屯的场景。原来这头在巫豳山上出没的黑熊,是令乡民们头痛多年的凶神恶煞。
每到秋末冬初的季节,这头熊为了补充过冬前的食粮,经常在山中杀气腾腾地觅食。
一遇上了人类,便把对方视为侵犯地盘的外敌,毫不留情地攻击,这些年来不知造成多少死伤。想当然耳,成功“猎”杀这头熊的十郎,一夜之间成了青松屯这一带人人崇拜的猎熊大英雄。
村长发给他赏金,还赠与他一栋村里的房子,当作是“为民除害”的褒奖。但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他当然明白村长送房子给他,主要是想借用他打猎的本领,继续冒险卖命为青松屯除害。
不过被利用也无所谓,他生平第一次有机会“拥有”一样东西,一栋属于他的“房子”一个他的“家”代表他不再需要浪迹天涯了,这里就是他的家!十郎高兴得立刻接受了村长的好意,决心在青松屯住下。
即使事后发现那栋房子是间摇摇欲坠、风一吹就快垮掉的简陋茅草搭的房子,在十郎眼中它还是自己最宝贵的“家”况且,当一名“猎户”比想象中更来得适合他。
靠着这五、六年来四处学来的本领,他可以自己整修屋子、设陷阱捕猎,再到市集上贩卖,一切自给自足,填饱自己的肚皮没问题。而且没有了处处得听令于人的拘束感,可以成天随心所欲地过日子,自由自在地徜徉于山野丛林间。
这才是我想要过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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