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人的原罪和价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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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成都的小城公园的图书馆里,珍藏着一块张献忠的七杀碑,内容如下: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

一共七个杀,七个感叹号。

由此可见张献忠对人的憎恨已经深入骨髓,达到怒不可遏、非要立碑铭志的程度了!

古今中外,像张献忠这样的杀人魔王并不罕见,像张献忠这样对人的仇恨充斥于各个时代和领域,尤其是宗教。

人,有没有原罪?

人,有没有价值?

人的原罪和价值是怎么样产生的?

基督教认为,人是在蛇的诱惑之下,偷吃了智慧果,而被上帝逐出伊甸园,成为被终身囚禁和惩罚的罪犯。

人的原罪在于有了“智慧”。

佛教认为,人是无明的产物,一切众生本无生死,因为无明,妄见生灭,名为轮转。

人的原罪在于“无明”。

道教认为,人是自然界中因为欲望而生的物种,除人以外,一切生物,皆是自然而然。

只有人,是反自然而自以为其然。

人的原因在于“欲望”。

基本上,所有的宗教都认定人是有原罪的。

佛教认为,众生起心动念,身不出杀、盗、淫;心不出贪、嗔、痴,从头到脚,无一不是罪。

道教认为,凡夫举手投足,皆在违背自然规律,倒行逆施,全部都是罪。

人生的价值正是基于人的原罪而产生,消灭“机心”、“无明”、“欲望”,求得心境的光明洁净,是宗教认为的人生价值。

在市俗世界里,人是没有原罪的。

人生的价值分为两种:

第一种,参赞天地之化育。

第二种,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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