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令十八斩(2/2)

奸舌利嘴,斗是攒非,攒怨吏士,令其不协,此谓谤军。如是者斩之。

所到之地,陵侮其民,逼其妇女,此谓奸军。如是者斩之。

窃人财货,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如是者斩之。

将军聚谋,逼帐属垣,窃听其事,此谓探军。如是者斩之。

或闻所谋及军中号令,扬声於外,使敌闻知,此谓背军。如是者斩之。

使用之时,结舌不应,低眉俯首而有难色,此谓狠军。如是者斩之。

出越行伍,争先乱后,言语喧哗,不驯禁令,此谓乱军。如是者斩之。

托伤诡病,以避艰难,扶伤舁死,因而遁远,此谓诈军。如是者斩之。

主掌财帛给赏之际,阿私所亲,使吏士结怨,此谓党军。如是者斩之。

观寇不审,探寇不详,到而言不到,不到而言到,多言而少,少言而多,此谓误军。如是者斩之。

营垒之间,既非犒设,无故饮酒,此谓狂军。如是者斩之。